碳期货交割品级
(七)交割品级
国际上同类期货交割品级要求均以欧洲气候交易所的要求为准,该交易所要求可供交割的核证
减排量必须是由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理事会签发,但拒绝其中装机容量超过20兆瓦以上的水电项目、土地利用变更和森林(Land use, land use change and forestry,LULUCF)项目和核电项目,这一要求遵循的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规定。
如果参照国际上同类期货交割品级要求,那么我国的大量20兆瓦以上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以及所有的林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均无法进入交割,这部分项目业主和
碳信用买家无法使用本设计中的碳期货管理风险;如果不参照国际上同类期货交割品级要求,那么欧美买家就无法使用我国的碳期货。
本设计提出了两个碳信用标的,称为“碳信用1号期货合约”和“碳信用2号期货合约”。其中碳信用1号期货合约的交割品级与国际上同类期货交割品级保持高度一致,使得碳信用1号合约成为能够满足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要求的碳信用;碳信用2号期货合约的交割品级不作额外要求,只要是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理事会签发即可(见表12.1和表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