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自2022年8月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以来,立足加强低碳领域产融结合,强化金融模式和工具创新等方向,积极打好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的“组合拳”,在优化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持续发力,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发挥出显著作用。
建立完善特色气候投融资项目库。深入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包头市在完成《包头市气候友好型企业评价标准》编制,优化气候友好型企业评价流程的同时,建立气候变化投融资动态项目库,通过制定《包头市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标准》《包头市气候投融资气候项目入库评价办法》,积极挖掘和培育绿色低碳、适应气候变化、减缓气候变化项目,收集了包头市赛汗塔拉生态园
碳普惠景区建设、包头市大型活动(会议)
碳中和示范项目等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低碳项目,累计入库项目447个,总投资超1000亿元。
充分运用科技助力降碳减污协同。加速降碳减污协同迈进,包头市积极推进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创新开发行业唯一、自治区唯一的北方稀土“稀土碳酸盐连续化生产
节能降碳技术”,成功入围2023工业绿色发展大会“原材料工业20大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全球首套包钢包瀜“10万吨碳化钢渣综合利用项目”,入选全国减污降碳典型案例,并在第二十八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上进行了发布;国内最大、内蒙古和
钢铁行业首个CCUS全产业链示范工程—包钢(集团)公司200万吨CCUS一期50万吨示范项目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全国首台套的天津大学“一氧化碳制甲酸钙技术”工程已投产试运行;内蒙古首个铁渣山分布式光伏项目——包钢集团5兆瓦分布式光伏项目成功并网发电,一系列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有力推进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强力支撑。
创新金融模式和工具有序发展气候投融资。促进社会资金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气候变化、新能源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包头市积极强化气候友好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创新气候金融产品模式,包头市政府与兴业银行签署150亿元气候投融资战略合作协议,与中国银行签署5年400亿元投融资协议。探索绿色贷款、绿色债券、气候保险、气候技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工具,引导和激励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配置转型,成功发行全国首单CCUS领域长期贷款、全国钢铁行业首单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全国首单草原
碳汇遥感指数保险等10余项全国、全区首创性气候金融产品。截至2023年末,全市绿色信贷余额首次达到382.84亿元,较2022年同期增长71.27%。全市累计使用碳
减排支持工具20.26亿元,带动
碳减排量77.8万吨。
智力支撑区域特色的气候投融资服务产业。加快推进建立健全绿色高质量发展和气候投融资智库功能,提供智力支撑,包头市编制了气候变化及双碳服务业产业目录,组建了气候投融资专职机构“包头市气候变化投融资产业促进中心”,成立了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包头分中心、内蒙古智慧物流碳中和技术创新研究院、内蒙古自治区碳中和协同创新中心、内蒙古明阳北方智慧能源研究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包头)教育实践基地等专研机构,组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碳汇资源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新建大地熊(包头)先进磁性材料、包钢集团
冶金工程、明阳智慧能源研究院氢能研发3家院士工作站,初步构建起产学研一体化产业基础,为全市推进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奠定坚实后盾。
自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包头市绿色信贷余额较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前实现300%增长。通过推动
碳金融体系创新发展,使得更多社会资金向绿色低碳领域流动,全域推动包头市“两个稀土基地”和“世界绿色硅都”建设,有力促进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推进全市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让包头老工业基地创新发展的新路子成色更足更“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