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9-6 09:13 来源: 中国雄安官网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工作的通知

雄安政字〔2024〕37号

雄县、容城、安新县人民政府,新区各部门,雄安集团: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宜居宜业、绿色经济、绿色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优美环境、绿色文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九个方面建设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形成雄安特色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和发展模式,结合新区实际,把雄安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树立新时代美丽中国雄安样板,打造高质量发展全国样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生态保护与城乡建设、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发展布局。坚持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各领域改革开放前沿政策措施和具有前瞻性的创新试点示范项目先行先试,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因地制宜发展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新质生产力,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转化为行为自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让人民群众从新区绿色发展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明确工作职责

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政府《关于推动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意见》任务要求,建立健全落实本建设方案各项工作的决策、协调和保障机制。各县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各部门间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本建设方案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三、把握工作节奏

统筹当前和长远,根据本建设方案总体目标、指标体系和重点任务清单,制定科学、详细的实施计划,确保各项建设活动有序推进。对于“十四五”期间的任务要求,要加快启动重点项目和标志性工程,确保项目迅速落地实施。对需要长期推进的任务要提前谋划、稳步落实,明确各时间节点重点任务和完成目标,根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确保任务在期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四、打造一流典范

瞄准世界领先、国际一流标准,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约束性指标确保达到要求,对引导性指标尽力达到领先水平。鼓励绿色技术、绿色产业、绿色体制机制等方面创新实践,推进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领域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可视可感的绿色发展典范场景。及时总结雄安新区绿色发展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和模式。加强与国内外其他城市的交流合作,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向纵深发展。

附件: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方案(2024-2030年)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

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方案(2024-2030年)

一、发展目标

到2030年,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妙不可言、心向往之”的场景处处呈现。“一淀、三带、九片、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初步构建,城淀共生共荣的风貌基本形成,细颗粒物平均浓度相比2020年下降20%,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生物多样性大幅提高。绿色经济规模质量大幅提升,数字经济占城市GDP比重达到5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5%。高品质绿色建筑全面推广,15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达到100%,每万人拥有足球场数量处于全国领先水平,直饮水实现公共区域按需应配尽配,新建片区林荫停车场随处可见,启动区建成区域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90%,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地上、地下、云上“三座城”初步建成,无人驾驶、智慧政务、智慧生活的场景无处不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重要制度成果。

二、全力营造绿色生态宜居宜业空间

(一)夯实全域生态空间本底。加快建设白洋淀滨水岸线、起步区生态绿色堤防长廊。持续巩固“千年秀林”建设成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稳定性。沿白沟引河、萍河、大清河等主要河流和京雄城际、津保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建设大型生态廊道。建设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生态廊道,与白洋淀水系连通,打造汇智湖、文萃湖、明珠湖等开阔水域湖面,实施雄安湾生态基础设施工程。实施启动区生态廊道二期、排涝通道和南河干渠(启动区段)工程,推进起步区第五组团、昝岗、雄东片区排涝水系及沿线景观工程。推广乡土植物种植,营造多样化植被环境。

(二)构筑宜人便民公园体系。推进公园体系布局完善和功能提升,推进云溪等综合公园建设,建成一批社区公园、口袋公园,探索公园管理、服务和体验智慧化。加快区域绿道、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三级网络建设,重点实施启动区慢行绿道项目,建成一批城市景观绿道、滨水绿道,完善沿线配套设施。率先在启动区、容东片区推进街道林荫化,打造华北平原城市街道植物景观示范。开放若干水道开展亲水活动。

(三)塑造宜居宜业生活环境。完善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疏密有度的城市空间,新区远景开发强度控制在30%。制定雄安新区建筑风貌导则,建立风貌统筹机制,确保“中华风范、淀泊风光、创新风尚”的风貌定位落地不走样。合理布局城市功能,推进土地多元化利用和功能复合,在产业集聚、疏解集中落地区适度超前谋划居住片区建设,同步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实现动态、长期职住平衡。建立健全“供地供房协同、地价房价联动”的“两供两价”政策体系,构建“租购并举”供给体系,落实“租售同权”相关措施,打造多元包容、多业态融合、智慧绿色的市场化租赁住房社区样板。完善完整社区制度体系,开展完整社区试点、评估,建成一批小型足球场、林荫停车场、社区食堂、养老驿站等嵌入式服务设施,打造一批儿童友好社区样板。积极推动公共区域直饮水设施建设,建设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林荫停车场。建设“雄安特色”慢行生活环,串联社区中心与中小学等服务设施。扎实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创建行动,积极探索零碳社区建设。

(四)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积极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围绕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建设、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极端气候事件监测预警与应急管理、气候韧性基础设施、水安全保障、城市交通韧性提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重点任务,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提升新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三、着力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五)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中国中化、中国华能、中国矿产等一批央企总部建设。推进雄安新区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雄安院区等项目建设。重点承接北京疏解金融机构总部及其二、三级子公司。争取中央企业、科研机构等在雄安新区布局高端绿色低碳产业领域二、三级子公司和创新业务板块。

(六)培育高端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超前布局区块链、太赫兹、认知计算等技术研发及试验,争取在雄安部署IPv6根节点,推进IPv6应用及产业聚集。积极开展卫星互联网创新应用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壮大空天信息和卫星互联网创新联盟。培育发展前沿生物技术、高性能医疗器械、重大疾病新药创制、数字医疗健康和数字生命等产业领域。争取建设新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试验区,优化推进雄安新区未来健康传播中心等大健康产业项目建设。聚焦新型能源材料、高技术信息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基材料等领域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示范。聚焦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新型电力系统、综合能源服务等领域,推动关键技术研发、先进生产制造和示范项目布局发展。加快推进雄安科创中心、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互联网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等产业平台载体建设,建设昝岗高端高新产业集聚区,持续推进特色主题楼宇认证,打造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

(七)壮大现代服务业。推动数字金融账户、数字身份识别、数字票据应用等数字金融工具先行先试。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雄安中心建设,高质量建设和运营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提供一站式科技集成服务。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围绕人工智能、健康医疗、电子消费、工业设计等领域举办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会议和高端论坛。构建雄安新区统一、规范的数据资源体系,完善数据共享授权机制,制定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清单,开展数据加工开发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发布雄安新区创新场景清单,支持6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成果“首发首试”。

(八)打造绿色生态农业。加快重大前沿领域综合研究平台载体布局,积极引进布局国家级实验室,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引进农业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完善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发展以生物育种为主体的现代生物科技农业,推动苗木、花卉的育种和栽培研发,支持种业企业在新区打造种业培育基地,推动农作物育种、栽培研发及产业化。大力发展创意农业、观光农业、都市农业等新业态,分区发展生物育种、高档果蔬、名优花卉等高端特色产业。持续推进雄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新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容城县国家数字农业区域(京津冀)创新分中心等试点示范建设。引导承接北京现代都市型农业、特色高效农业和高新技术农业等高端高新增量资源疏解。推动建设集中连片、绿色循环、优质高效的精品农业生产基地,衔接农业科研单位对口指导。加速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无人机、机器人等现代智能设施装备应用,将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农业产加销各环节,建设容城智慧科技农业产业园等一批智能化农业产业基地。制订雄安绿色农产品标准,建设雄安新区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和追溯示范体系,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信息化监管。制定雄安新区特色农产品品牌认证方案,强化品牌农产品质量管控和认证,打造“雄安安选”农业品牌。

(九)推行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严格落实产业准入清单,建立健全拟入驻项目评价审核机制,严控中低端制造业,严禁新建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业和项目。推行用地复合化、建筑绿色化、能源清洁化、过程高效化、资源循环化的开发建设理念,打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一批绿色低碳产业园区。持续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百项转型”工程,实施“智能+”提升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建立“雄安工坊”地方标识。加强重点领域和单位的节能碳管理,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碳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建立园区数字化碳管理体系。完善节水政策法规体系,建立节水定额标准体系。完善智慧节水管理与服务平台,实施公共供水管网监测与供水自动化智能管理。加强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

四、积极推进能源清洁低碳利用

(十)推动“光伏+”多场景开发利用。加强新能源开发与城市建设融合,充分利用构筑物形成的空间资源,推动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在建筑、交通等领域多元化应用,打造一批“光伏+”示范项目。鼓励采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更好适应城市建筑风貌、形态、结构等方面特点,最大限度利用建筑屋顶、立面空间资源。推动光伏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公交枢纽场站停车场等交通领域应用,打造“光储充”一体化充电基础设施示范。鼓励在高新区、商业办公区等建筑群建设分布式微电网,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十一)构建“地热能+”多能互补供热体系。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供热政策,组织申报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利用示范区。加强中深层地热资源勘察和出让计划储备,将地热能开发利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动在启动区中央绿谷及东部溪谷等城市公共空间内布局集中式地源热泵系统,为周边区域建筑供热制冷。鼓励项目单位利用地块内适宜空间布置浅层地源热泵,为建筑供应能源。推广太阳能光热规模化应用,在酒店、学校、医院、体育设施等公共建筑屋顶布置太阳能集热器和蓄热设施。利用昝岗片区、容东片区污水处理厂、起步区2#水资源再生中心等项目的绿色能源,建设污水源热泵供热系统。利用变电站、数据中心、工业生产等产生的余热资源,建设余热回收利用热泵系统。推动可再生能源供热系统接入城市供热管网系统,建立可再生能源供热为主、燃气集中供热作为辅助调峰的区域供热系统,加强智慧运行调度,构建供热系统一张网。

(十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蒙西——京津冀±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与张家口——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形成区外一交一直绿色电力供应通道。打造具有高可靠网架结构、高质量电网装备、高自动化运行控制、高智能化运维水平的数智化坚强电网,到2030年新建1座500千伏变电站、6座220千伏变电站、12座110千伏变电站。有序推动在负荷密集接入的电网节点布局新型储能,鼓励重要用户配置应急供电设施,提升区域可再生能源消纳与应急供电保障能力。推动在综合能源站、数据通信中心、充换电站、工业园区等场景因地制宜布局用户侧储能。完善城市综合能源调度中心建设,发挥在城市能源综合监测、智慧调控、分析决策、状态评估、智能运维、运营支撑、安全预警等方面的作用。

(十三)培育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探索创新市场准入、投资运营、参与市场交易等方面机制,推动发展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加快信息技术和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在新能源领域的推广应用,支持各类开发主体结合能源管理、生产服务建设企业级平台,促进与新区智能能源管理平台数据对接、融合发展。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实施雄安科创中心中试基地、雄安自贸试验区等一批综合能源管理服务项目。试点推动能源企业发展负荷聚合商、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提供能源投资决策、解决方案、运营、金融服务以及监管等多维度智慧化服务支持。打造雄安新区城市级综合能源服务投资经营主体,统筹运营集供热、供冷、供气为一体的多能互补、多能联供区域综合能源系统,探索建立区域综合能源服务机制。推动建立雄安新区能源产业联盟。

(十四)加强能源先进技术示范应用。探索电网智能调控、复杂大电网仿真、微电网/局域网与大电网协调等技术的示范应用。推动高效光伏电池、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先进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利用,在光伏示范村、分布式光伏与直流负荷较为密集的建筑楼宇、电动汽车充换电站等场所,试点建设低压直流配电网,在企业总部大楼、商业办公区、产业园区,研究开展楼宇空调负荷、大数据中心负荷、用户侧储能、新能源汽车与电网(V2G)能量互动等各类资源聚合的虚拟电厂示范。加大地热资源“取热不取水”、人工增补地下热储、中深层井下换热等技术研发,探索地热长输技术,完善雄安新区地热资源动态监测系统。推进氢燃料重卡和公交车辆示范应用,探索站内储氢和加氢一体化的加氢站等新模式。开展高温储热技术、新概念储能技术、混合储能技术的研究及示范场景应用。持续推进油气资源与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雄安新区地热研究中心、雄安新区地热资源高效钻井与开采新型技术创新应用产学研基地建设,建设昝岗绿色能源示范区。

五、加快形成低碳智能交通运输方式

(十五)健全绿色交通网络体系。加快推进京雄快线、雄商、雄忻高铁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集防洪、交通、生态、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环淀路建设。加快推进组团间骨干路网和启动区、容东、容西、雄东、昝岗片区等新建区域市政道路建设。布局“快线+干线+支线”三级公交网络,在县城增设公交专用道,快线+干线公交网络密度达到3公里/平方公里左右。推广公共交通换乘中心与城市生活圈中心一体化开发模式。

(十六)强化新能源交通设备更新。推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比例达到100%。建设充电站(桩)、重卡换电站、综合加能站等配套设施,加强充电设施与电网友好互动,探索融合IPv6的智能充电网络建设,打造充换电“一张网”监管与运营服务平台。将淀区船舶全部更新为电池动力、液化天然气(LNG)动力等清洁能源船舶。有序开展先进生物液体燃料推广应用。

(十七)加强慢行友好城市建设。开展完整街道一体化设计,构建多样化街道活动空间。依托区域绿道、市政道路及公园绿地,构建连续成网的非机动车网络,满足“休闲+通勤”复合需求。围绕学校、交通枢纽,打造全龄友好、四季友好的慢行网络,在学校周边布设以保障学生出行安全为核心的学径系统。广泛采用街道稳静化措施,灵活打造“无车街区”。探索建立慢行、公交、经营设施相结合的驿站系统。规范管理各类非机动车。率先在容东、昝岗片区等区域打造慢行系统样板工程。

(十八)提升交通管理服务水平。构建“人——车——路——环境”全要素的交通大数据体系,搭建实时感知、瞬时响应、智能决策的新型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平台。优化推进“全区域管理、泊位级别动态调控、精准服务”的新区智能停车系统建设。完善雄安一体化出行服务平台,集成轨道交通、公交、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公务用车等多种交通服务。在容城组团和启动区开展需求响应式公交、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公交+旅游”、无人公交等新型服务模式示范应用。围绕高铁站、公交枢纽等交通场站,探索小微客车租赁服务创新模式。鼓励绿波信控等技术优先与公交运营结合,提升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建设容东、雄东智能驾驶和数字交通发展示范区。

六、全面提升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水平

(十九)健全绿色建筑标准和管理机制。规模化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及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到2030年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健全雄安新区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建材、验收、运行、检测、评价等地方工程建设标准,构建全尺度全过程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强建筑工程绿色节能降碳全过程管理,将绿色建筑等级、可再生能源利用等指标纳入项目土地出让方案和规划条件。开展高品质绿色建筑、绿色街坊、绿色社区、绿色片(城)区创建行动,建立相关低碳控制指标体系。

(二十)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示范应用。开展光储直柔、高防火性能外墙保温系统、高效节能低碳设备系统、建筑运行调适等重点方向技术研究,推广“技术+工程”模式。政府投资或者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专家公寓、人才公寓等居住建筑,原则上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打造中国中化总部大厦、华能总部、国家电网能源互联网产业雄安创新中心等一批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示范项目和创新技术应用场景。

(二十一)推广绿色智能建造方式。大力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积极推广装配式、可循环利用的建筑方式,全面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和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在新建建筑中全面推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推动新建学校、医院、办公、居住、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开展智能建造集成应用场景,推广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慧施工、智能运维、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智能建造技术在工程建设各环节的试点应用。加大建筑机器人应用推广力度,探索在主体结构、墙面装饰、物料运输、勘测探测、测量测绘、地下管网修复等多场景下的机器代人施工与辅助施工。政府采购工程应严格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范标准。加快构建工程项目驱动、标准建设、合同制约、政策引导、平台监管“五位一体”的绿色建材供应链,完善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建立建筑材料产品碳足迹认证机制。严格实施绿色施工标准,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建立“多点小型模块化处置+临时设施处置+固定终端规模处置”的综合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到2027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到2030年达到75%。

(二十二)强化建筑运行节能降碳管理。加快建筑数字化、智能化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新建建筑竣工后应接入新区建筑能耗和碳排放监管平台。加快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开展建筑能效测评试点,逐步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高效用能产品设备使用。建立并严格执行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控制机制,定期开展建筑冬夏室内温度控制、用能设备和系统运行等情况检查。全面推广水电气热智能表集抄,有序推进供热计量和按供热量收费,加快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创新建筑节能降碳管理模式,选取一批节能潜力大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费用托管服务试点。

七、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二十三)持续推进白洋淀生态修复。坚持“控源——截污——治河(淀)”系统治理,优化流域产业结构,开展内源污染治理,完善常态化补水机制。严格执行《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条例》,持续推进生态空间建设、生态用水保障、淀外污染治理、淀区内源治理、淀区生态修复和管理能力六大提升工程,保障淀区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水平。推动白洋淀——大清河——马庄干渠及周边水系连通工程和白洋淀淀区开卡除堼工程开工建设。持续巩固淀中村、淀边村污水、垃圾、厕所综合治理成效,实现污水有效收集处理,防范污水入淀风险。

(二十四)加强生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评估、预警工作,建立生物多样性信息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基本建立重大危害入侵物种动态监测机制,健全生物种质资源出入境管理制度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享制度。稳步推进白洋淀鸟类重要栖息地建设和维护,加强区域内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保护。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在适当区域开展自然教育、生态旅游和康养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

(二十五)推动“无废城市”建设。高水平打造“无废淀泊”示范,探索芦苇等白洋淀特色有机废物循环利用模式。推进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一批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中转站,实施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推广“无废乡村”建设,开展十个“无废乡村”示范,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运输、提篮购物、积分制度等措施。建设百个“无废细胞”示范,推动无废机关、无废学校、无废社区、无废景区、无废公园、无废商超、无废餐馆、无废酒店、无废工地、无废工厂等“无废细胞”全面落地。加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协同处置厨余、粪便、污泥、医疗废物等固体废物。

(二十六)促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建设污水处理绿色低碳标杆厂,采用高效低能耗设备,优化工艺流程,加强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能耗与碳排放管理。全面推行雨污分流,加快推进大河片区水资源再生中心、雄县水资源再生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系统完善再生水资源化利用、输水管网、配水管网设施建设工作,探索实践以再生水厂——人工湿地——景观水系——循环系统组成的高质量水环境综合保障模式。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二十七)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在全国率先建立移动源污染物低排放控制区,推广使用清洁燃料车辆,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地表地下水质监测预警,严格监控和防治地面沉降。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分类管理清单,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落实河北省化学物质环境调查监测、风险评估、管控治理制度,统筹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理。推广使用低噪声建筑施工工艺和设备,推动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建设。

八、广泛达成生态文明社会共识

(二十八)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雄安新区作为河北省的全国生态日活动长期举办地。推动剧村“1+5+X”城市智慧能源融合站国家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建设,鼓励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图书馆、公园、社区居民服务中心等建设生态环境科普展区,支持老科学家、科研人员、科普志愿者等参与生态环境宣传科普。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森林日、海洋日、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积极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一批主题宣传活动。鼓励开发融入绿色低碳理念的文艺作品、文创产品和公益广告。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科技创新重要论述、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定期梳理总结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的经验,打造一批特色出版物,讲好“雄安故事”。

(二十九)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推动建设一批节约型机关、节水型公共机构、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等示范场景。研究制定居民生活方式绿色低碳指南,引导居民节约用电用水,不浪费粮食,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倡导绿色出行方式,实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积极参与绿色公益活动。

(三十)建立绿色积分信用体系。率先在高新区建立企业碳账户,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积分和碳汇量的获得、购买、兑换。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绿色积分,打通绿色低碳行为数据采集核证渠道,建立行为量化核证机制、绿色积分核算方法、绿色积分交易规则、绿色积分管理平台,引导居民绿色低碳生活。依托数字人民币试点,打造雄安行APP绿色出行积分应用场景。

九、大力强化绿色科创成果转化

(三十一)打造绿色科技创新高地。推动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共建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的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打造区域绿色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雄安创新研究院、雄安空天实验室、国家半导体激光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医学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前沿创新平台。建立国际一流科技基础支撑体系,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一批开放型重大科研设施和科技创新支撑、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主动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打造国际科技创新合作试验区,创新国际科技合作模式,吸引绿色科技创新领域的国际组织落户新区。

(三十二)强化绿色技术研发推广。鼓励重点企业、科研机构围绕空天信息、绿色建筑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协同攻关。通过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开展绿色生态城市、人工智能算法和IPv6等数字技术、智能仿生无人系统、多模态轨道交通运行等细分领域的重点科研项目。聚焦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关键工艺流程和生产环节,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推广。

(三十三)加强数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视频图像、监测传感、控制执行等智能终端的部署,建设全域覆盖的感知体系。积极引入鸿蒙创新企业布局试点,推进基于鸿蒙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和物联感知体系建设,全域推动鸿蒙城市化应用。适度超前布局下一代网络体系,推动全域终端、系统、门户网站的全域纯IPv6化。优化利用国内国际网络双通道,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高速网络服务保障。完善城市计算中心、综合数据平台、物联网统一开放平台、城市信息模型平台、视频一张网平台“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设数智赋能的交通、能源、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创新工作机制,统一重大工程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标准。

(三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完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建设,加强政务服务网、“政通雄安”APP、微信小程序、公众号、自助端等多端服务渠道建设。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加快政务平台适老化改造。拓展京津冀数据共享应用场景,推广“免证办”服务。将全区各级各类规划许可全部纳入统一平台网上管理,提高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全流程在线管理水平。

(三十五)强化城市运行数字化管理。完善城市运管服平台建设。搭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对各类突出风险进行重点感知监测。完善白洋淀“天、空、地、淀”立体化监测网络,优化雄安新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打造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示范建设数字生活服务社区和生活服务数字化特色街区。探索建设低空飞行物统一管理平台。

十、创新完善绿色发展体制机制

(三十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绿色发展城市治理机制。完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参与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的制度,充分发挥其资源、技术、人才等优势。引导和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推动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牢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理念,鼓励青少年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提升新区的基层治理能力,支撑绿色社区建设。深化重大决策、重大制度、重大政策的市民咨询制度与规范,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绿色发展城市治理共同体。

(三十七)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政策。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政府专项债券的支持范围。健全污水、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置价格形成和收费机制,推动形成环境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EOD)项目实施。探索由大型环保集团、具有专业能力的环境污染治理企业组建联合体,提供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

(三十八)充实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政策工具箱。对新能源、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和绿色服务等领域的细分赛道龙头、高成长性企业,给予落户奖励和创新奖励,加强项目用地、用水、用能等要素保障。充分利用国家和新区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专项资金,支持绿色低碳技术突破、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深入推进与北京城市副中心以及相关地区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国际国内合作,强化在绿色技术创新、绿色金融、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国际合作。

(三十九)实施支持节能环保的税费政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完善阶梯电价、气价制度,优化峰谷分时电价,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实行再生水“逆阶梯”累进价格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广合同节水管理,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四十)健全市场机制。支持以绿色低碳业务为特色的各类型金融机构入驻新区,鼓励发行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绿色金融产品,稳妥有序探索开展包括碳基金、碳资产质押贷款、碳保险等碳金融服务。设立绿色金融产品交易中心,探索开展碳排放权和用能权等市场化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和转型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完善绿色建筑前置绿色信贷认定相关管理机制。合理开放基础设施、市政管理服务等市场,通过特许经营等手段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推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交易。积极对接国家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建设雄安新区绿色低碳服务中心,探索建立绿电消费认证机制,扩大绿证应用场景。

十一、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上下联动,密切横向协同,建立职能清晰、分工明确、权责匹配的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建设统筹工作机制,雄安新区建设绿色发展城市典范工作专班统筹做好总体部署、推进、督察、考核等工作。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推进建设过程中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二)加强项目统筹

建立绿色项目储备库制度,在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加大重点项目统筹调度力度,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和效率评估机制,健全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机制,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加强制度、管理、人才等方面建设。

(三)加强标准支撑

健全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重点围绕城市建设管理、生态文明、高端产业和科技进步、公共服务、政府治理等领域加快标准的编制和实施。积极开展降碳产品方法学、白洋淀湿地减排项目方法学、地热能利用降碳方法学研究。建立碳排放核算管理标准体系,完善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降碳等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探索智慧城市、气候适应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标准研制。适时推动将雄安新区先进适用的技术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以及国际标准。

(四)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雄安新区绿色发展监测评估机制,全面监测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动态,组织开展方案实施情况年度体检和阶段性评估,分析各项指标、任务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调整、完善和细化相关目标指标和实施路径。研究制定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的“能碳双控”实施方案,建立新区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推动从“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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