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
二是, 大力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以土地面积和人口数量方面与齐齐哈尔相近的丹麦为例,2012 年丹麦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消耗量的比例为23%,
电力中43.1% 为可再生能源。2012 年3 月,丹麦议会制定了雄心勃勃的温室气体
减排目标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计划,2020 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的比例达到35%,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使可再生能源占发电能源的80%,其中风电占50% ;到2030 年,全国全部淘汰以石油和煤为燃料的采暖;到2035 年,电力生产和供暖完全由可再生能源提供;到2050 年,包括
交通在内,丹麦所有能源消耗完全摆脱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届时,丹麦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例将达到100%。欧盟部分国家已明令加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见表1。
瑞士、挪威等非欧盟成员国也对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有要求。瑞士要求采暖和热水能源中至少有20% 是可再生能源,日内瓦、巴塞尔和沃德地区要求至少是30%。未来的建筑都将成为微型发电厂,就地收集可再生能源;每栋建筑以及基础设施使用氢和其他储存技术,以存储间歇式能源;利用互联网技术使成千上万栋建筑生产的能源联网共享。未来建筑不仅是零
碳排放,还将是能源的生产单位和储能设施。我国各地须因地制宜,切实挖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资源,推进新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