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1号林业碳票在江口县通过司法赋能方式成功完成交易,这是当地检察机关首次探索“公益诉讼+林业碳票”办案模式的案例。2023年6月,姚某等人在江口县滥伐林木,造成生态损害。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后,姚某自愿认购林业碳票,替代承担生态损害至修复期间的服务功能丧失损失。
本次交易的碳票由铜仁城投集团绿源林产有限公司持有,是全国
ccer项目重启后的第一张碳票,也是贵州省首批碳票。碳票的碳
减排量为95吨,交易单价为85元/吨,总价8112.8元。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共同签署了《江口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暨林业
碳汇司法实践衔接机制》,规范林业碳汇认购流程。
林业碳票认购是司法机关创新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新方式。江口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推进“司法+碳汇(碳票)”融合,拓展生态环境替代性赔偿新路径,以司法赋能促进“两山”转化,助力实现“双碳”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