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抓住运输周转、船舶能效和能源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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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行业温室气体排放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就水运而言,会受到运输周转量、船舶能效水平和能源结构三个因素的直接影响。”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与
节能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庆祥告诉记者,面对众多的影响因素,要减少水运温室气体排放,交通运输行业需要抓住重点,综合发力。
李庆祥举例说,如船舶大型化能够显著降低船舶运输能源单耗和
碳排放强度。数据显示,2005到2010年,我国运输船舶平均净载重吨增长了1倍,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了7%。研究发现,船舶净载重吨越大的内河船型,其节能百分比越高。随着船舶净载重吨的增加,沿海运输船舶节能潜力在5%左右,内河船舶略高。
又如交通运输部目前正在推进的船型标准
化工作,到2020年,全国内河船舶标准化率可达到80%左右。研究显示,如果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率达100%,通过船型标准化内河船舶运输节能率可达5%。
此外,采太阳能燃料电池、生物质柴油、液化天然气(LNG)、风能等清洁能源也会对今后船舶节能
减排产生重大的积极影响。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水运行业应用液化天然气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到2020年,沿海客船和普通货船试点示范项目稳步开展,远洋运输船舶的试点工作启动,内河运输船舶能源消耗中LNG的比例达到10%以上”的推进目标。同时,有序推进LNG动力船舶试点改造,推进内河LNG动力船舶应用示范工程。根据目前LNG船舶的推进进程及未来实施计划,到2050年,内河至少可以达到到7%的减排效果。
“为了保障
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法律
法规是当务之急。”在水路运输方面,李庆祥建议首先要明确水运节能减排法规的工作定位,以提高水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为核心,提升水运节能减排理念。其次确定船舶节能减排的职责分工,突出交通运输部在船舶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厘清各部门的关系和职责。
另外,需制定新船建造能效标准和营运船舶能效管理法规,并建立相关检验、
认证、监督和控制的配套规定,建立新船能效的准入机制。完善船舶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在船舶燃油供受作业记录的基础上,建立供油企业和受业船舶双向的、自下而上的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统计机制。健全水运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完善水运能耗统计监测核查规范,形成节能监督管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