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部关于雾霾的纪录片,公众或许不会第一时间想到船舶行驶与大气污染之间的关联。作为进出口贸易大国,仅2015年1月,我国规模以上港口的货物吞吐量就达97059万吨。在全球吞吐量排名前10大港口中,中国稳占8席,上海港继续保持世界第一大港的位置。繁荣的航运推动了经济发展,但船舶在近岸海域和港口停靠期间排放的大量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也加剧了港口和临近地区的空气污染。
近年来,国际上对船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越来越重视。国际海事组织(简称“IMO”)制定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则Ⅵ(简称“MARPOL附则Ⅵ”)规定了船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上
限,但比较宽松。因此,世界范围内建立了4个排放控制区,波罗的海地区和北海地区为硫氧化物排放控制区,北美洲和美国加勒比海地区为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区。此外,包括新加坡、香港在内的部分城市也在积极推广使用岸电和低硫油等鼓励政策,以减少港口船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为控制船舶大气污染,我国部分地方政府已经开始采取措施,如天津、上海、青岛、广东和
江苏等地,均已发布推广使用岸电系统、港口设备电气化的方案。
深圳市在2014年9月公布了推广使
用岸电和低硫油的补贴办法,以推动船舶在靠港时使用更为清洁的能源。但总体来看,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设施不足等原因,国内对港口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措施和立法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
我国目前对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研究还在起步阶段,除上海、深圳等个别港口城市外,其他港口城市仍缺乏综合性的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不利于监管机构因地制宜制定港口船舶污染控制方案。
另外,我国港口城市还没有建立起系统的船舶大气污染防治
法规,港口岸电等
节能减排新技术设施和设备薄弱,船用油品
市场缺乏有效管理,直接影响船舶硫氧化物及颗粒物的排放,船舶大
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亟待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