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其核查员征选程序
四、征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申请机构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档一份,于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工作时间为:8:30-12:00时,14:30-18:00时),报送至兰州市中央广场1号综合楼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应对气候变化处)1101室。
(二)专家评审。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
(三)网上公示。省发展改革委对本次征选审定通过的
核查机构公示,如无异议,入选的核查机构和
核查员可开展我省
碳排放相关核查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申请机构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联 系 人: 赛勇
联系电话:0931-4609446 gsfghz@163.com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