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5年-2017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15〕13号]全文

2015-3-19 12:49 来源: 上海政府办公厅

加大城市水污染源治理力度

(三)加大城市水污染源治理力度

1.加快市政泵站旱流截污改造。完成新江湾城、龙水南路、景东、徐浦大桥、曹安线、泗塘、广中路、水电路、北虹南路、交通南路等10座以上市政雨水泵站旱流截污工程,加快推进其他泵站改造,进一步减少泵站放江量。试点开展市政泵站按污染源管理工作,制定优化运行调度规范,探索发放排污许可证,到2017年,市政泵站全部纳入污染源管理体系。

2.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研究制定新建或改造地块地表径流系数控制要求,积极推广可渗透铺装和生态屋顶等技术,推进“道路雨水花园”等雨水生态处理处置技术试点推广,有效降低地表径流,削减城市面源污染。

(四)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和水系管理

1.加大河道综合整治力度。以郊区和城郊结合部、新城周边、骨干道路周边、郊野公园区域等为重点,聚焦市民反映强烈和污染相对严重的河道,三年累计实施200公里以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加大镇村级河道整治力度,因地制宜推广河道生态治理。
2.完善河道长效管理。按照河道保洁和设施养护“两个全覆盖”的要求,推进河道管理范围陆域、水域设施养护一体化,全面提高河道设施养护作业水平,巩固提升全市河道水环境面貌。按照引清调水和水质监测“两个常态化”的要求,加大水利控制片水资源调度力度,加强重点河道水质监测,确保引清调水安全。

(五)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加强长江口、杭州湾入海污染物排放管理,推进黄浦江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试点,强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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