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上海环境保护行动计划
四、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
以加强农业土壤保护和工业场地监管为重点,强化土壤环境监测和风险评估,加快构建资源整合、权责明确、信息共享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推进污染土壤修复治理试点。
(一)加强农田土壤环境保护管理
1.建立农田土壤保护评价体系。以“菜篮子”基地等重要农产品产地为重点,开展耕地环境网格化监测和风险评估。
2.加强农林业生产的监管控制。建立肥料、农药、饲料使用档案制度和相应的监管和责任机制,做到科学施用肥料,合理使用农药,严格执行畜禽养殖饲料添加剂有关标准。强化绿地土壤监管、检测和改良。
1.开展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开展化工
石化、医药制造、橡胶塑料制品、纺织印染、金属表面处理、金属冶炼及压延、非金属矿物制品、皮革鞣制、金属铸锻加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使用、农药生产、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及处置等12类工业企业场地,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污水处理厂等遗留场地环境专项调查。建立污染场地基础数据库和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污染场地的跟踪管理、动态更新和信息共享。
2.有序推进工业场地土壤污染预防和治理。落实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工业用地土壤(地下水)预防和监测评估机制。以化工石化等12类行业遗留场地为重点,有序开展土壤污染预防与修复工作,重点推进南大地区、桃浦工业区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