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防治问题多多
近日,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政协礼堂举办了提案办理协商会,主题为“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力度,为人民提供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代表、提案者代表、提案委员会成员、相关承办部门代表等参加了会议。据统计,在今年两会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中,有超过20件提案涉及此
问题。
李干杰称,2006年~2013年,环保部会同国土资源部调查发现,全国土壤环境问题不容乐观,部分地区土壤污染问题严重,工矿业废弃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其中,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东北老工业基地污染问题严重。李干杰称,“相对而言,土壤污染的防治比大气污染、水污染更为复杂、严峻、长久,一污染就是天长地久。”
全国政协委员、九江市副市长卢天锡分析认为,当前土壤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很多。他列举说,“首先,法律
法规缺失。”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土壤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分散在《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土地复垦条例》《农药安全使用标准》等不同法律法规中,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规定不系统,缺乏可操作性的细则和有威慑力的责任追究条款。
其次,监测水平滞后。多数地区缺乏土壤监测必备的仪器和人员,尤其是基本农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重点区域,存在监测站点布置过少、监测项目少、监测数据流通信息不畅、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诸多问题。
再次,修复技术不成熟。“我国现有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大多数仍处于实验阶段,有些还只仅适用于实验室的小规模实验,与工程的实际推广尚有一定的差距。同时,现有修复技术成本较高,修复设备与药剂大部分仍然依赖进口。”他说。
最后,防治资金短缺。“土壤污染防治对资金的需求量很大,目前主要由政府买单。而政府财力的相对有限性使防治资金的来源受到很大局限。”他无奈地表示,尤其对于无主的污染场地,由于其大多数位置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同时,目前我国尚未形成土壤治理修复的商业模式,社会资金进入相对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