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
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作为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的重要配套文件,着眼于服务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
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
碳足迹等工作,重点推动完善区域、行业、企业、项目、产品等层级碳排放核算制度和标准,部署了8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一是健全区域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建立碳排放数据年报、快报制度,逐年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鼓励各地区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推动地市级编制能源平衡表或简易能源平衡表等。二是完善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机制。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作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建立数据共享和联合监管机制等。三是健全企业碳排放核算方法。组织制修订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企业使用非化石能源
电力、碳捕集利用与封存、
碳汇相关核算方法要求等。四是构建项目碳排放和碳
减排核算体系。研究制定项目碳排放核算指南,设定重点行业项目碳排放准入水平等。五是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发布产品碳足迹量化要求通则等国家标准,加强产品碳足迹核算能力建设等。六是建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因子数据库。尽快公布一批主要能源品类和重点基础产品碳排放因子,定期更新全国及各省级地区电力平均排放因子和化石能源电力排放因子等。七是推进先进技术应用和新型
方法学研究。建立基于电力大数据的碳排放核算机制,完善“电—碳分析模型”,研究建立碳排放预测预警模型,建设温室气体高精度观测站网和立体监测体系等。八是加强国际合作。加强碳排放核算规则与国际沟通衔接,开展基础能力建设国际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