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排目标与总量设定: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机制如何怎么开展运营的经验分享以及给我们的启示

2015-3-27 17:27 来源: 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探索如何在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


    探索如何在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对现有的排放交易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经验教训,这对中国而言显得非常必要。纵观各国近年来逐步建立起来的碳排放交易制度,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ropean Union Emissions Trading Scheme,以下简称EU ETS)是第一个区域性、强制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在2011年的交易总价值较去年同期上升11%,达1710亿美元(1223亿欧元)[1]。EU ETS已经成为了有效减少欧盟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途径,其法律框架也在不断完善当中。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在2003年7月通过指令2003/87/EC①建立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制度,在2004年到2009年期间,EU ETS指令已历经三次修订。其中,指令2009/29/EC②对总量目标设定、配额分配等重要问题作出了根本性修改。从理论上说,排放交易法律制度的理论框架应包含四个关键要素:减排目标与总量设定、配额分配、排放交易市场监督、履行与强制措施。作为排放交易法律制度的第一个关键要素,减排目标是设立排放交易体系所要达到的环境目标,决定了整个排放交易制度运行的环境效果。而且从法律角度上看,如何在排放交易法律框架中确定减排目标设定的权限配置与设定程序,是设计与运行排放交易制度的重要前提。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EU ETS的减排目标和总量设定法律制度的设计与运行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中国建立碳排放交易法律制度过程中的减排目标与总量设定环节提供借鉴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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