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的关键制约,大力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化发展,加快扩大光伏发电
市场规模,国家能源局9月2日发布了《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
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参与国内自愿
碳减排交易。
光伏并网发电对于对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转变城乡用能方式具有重大意义,该类型项目也是参与国内外
碳交易的重要项目类型之一。在我国已注册的
CDM项目和公示的
ccer项目中,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是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项目中数量较多的类型之一。截止到2014年9月7日,在中国自愿减排信息网公示的CCER项目中,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类项目有241个,其中光伏发电有49个,占比达到20%以上,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却仍为零,且可以预见的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参与碳交易之路仍将充满艰辛。
在参与碳交易的道路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如何破除目前的窘境?笔者认为可以参考
CDM项目类型中的规划类项目(Programme of Activities, PoA),对某一地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打捆处理,增加单个项目的减排量,减小项目开发成本和风险。但如何统筹协调多个业主之间的利益关系,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
分布式光伏项目如何想要开发碳资产,目前,参考CDM项目开发模式,国内已走通了CCER项目开发、备案、交易的全流程,接下来除了纳入更多的
方法学,开展更多形式的项目开发也是势在必行。PoA规划项目作为一种成熟的CDM项目开发模式,不但具有完整的规则体系的支撑,同时还具有丰富的国内项目基础。
迄今为止,我国共有43个PoA规划项目在UNFCCC网站上成功注册,4个为光伏类项目。其中,40个为小规模的规划项目,20个项目的年均减排量在10000吨以下,最少的只有465吨/年,也就是说规划类项目为小微项目开发成为碳资产提供了很好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