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
云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11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云南省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拓展路径,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介绍,云南是集体林大省,全省3.75亿亩林地中,集体林地有2.99亿亩。云南是全国较早开展林权制度改革的省份,自2006年启动第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历经主体改革、配套改革、完善改革3个阶段,成效明显,为现阶段深化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权属清晰、责权利统一、保护严格、流转有序、监管有效的集体林权制度;在此基础上,通过继续深化改革,推动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支持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林权价值增值途径更加多样,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提高、林区发展条件持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
《实施方案》围绕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细化了推进林业
碳汇价值实现、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等2项改革内容。
据了解,《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的具体举措。构建林业碳汇技术标准、计量监测和评估体系,摸清林业碳汇资源状况。支持围绕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并参与
市场交易。健全拓展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森林稳碳增汇技术研发和推广,研究开发适合云南省实际的碳汇
碳普惠方法学。探索建立林业碳票制度,鼓励
碳排放企业、大型活动组织者、社会公众等通过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社会责任。
明确了促进林权价值增值的具体举措。实行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分级保护、差异化利用
政策措施,保障权利人权益。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保持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国家一致。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实行差异化补偿。鼓励通过租赁、置换、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生态区位内的集体林,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提出金融赋能,强化服务保障支撑。明确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林业保险产品的具体措施。
云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副厅长级领导张霞表示,《实施方案》的出台实施,为金融支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全省金融系统将切实做好推进落实《金融服务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和创新适配的金融产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满足林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等六个方面工作。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方面,针对目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不畅、碳汇资产变现难等
问题,积极鼓励银行机构探索林业碳汇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探索“碳汇+林权”质押、碳票质押、林业碳汇资产质押、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公益林(天然林)补偿收益权质押、林业经营收益权质押等多种融资模式。
普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刚介绍,普洱市被确定为云南省林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在推动林业资源整合、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支持、培育龙头企业等方面开展先行先试。
在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支持方面,创新林业金融信贷产品,着力破解林产业发展周期长、抵押难等问题,为林农、林企提供种苗、化肥、农药等贷款支持。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发放涉林贷款41亿元,同比增长32.9%。景谷县创新推出普惠林业金融产品“桉树贷”金额2.33亿元,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首开林业碳汇质押融资600万元,普洱科茂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获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贷款1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