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CDM项目减少钢铁行业碳排放效果来评估CDM项目可供采用的方法
2材料和方法
CDM合格项目涉及的行业领域有15个:
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
2)能源分配;
3)能源需求;
4)制造行业;
6)建筑行业;
8)矿产品;
9)金属生产;
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
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
12)溶剂的使用;
13)废物处置;
14)造林和再造林;
15)农业。
目前所有已批准选择基准线项目和项目技术的方法都可归纳于上述行业领域之中。本文评估了每种行业领域的项目对钢铁行业的适用性。已经去除了主要与其他专业行业的产品和服务相关的领域与所用方法,因为为实施项目而使用或开发必要的材料和基础设施是非常困难的。接下来将对所选各领域中比较可行的方法进行评估,并按“低”“中”“高”相关性评级。
钢铁行业外任意实体都可运行的项目(例如电网发电项目)所选用的方法被评为“低”级相关性。这类项目被视为通用项目,尽管这些项目不会使钢铁行业本身产生碳排放,但这些项目的实施被认为能够抵消碳排放,产生其他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根据非钢铁主流工艺的产品特点或运行特性而设计的方法也被评为“低”级相关性,比如高有机浓度废水。与钢铁行业相关且有益但受基础设施和资源有限的(如燃料利用率)限制的项目所选用的方法被评为“中”级相关性。被很多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采用并广泛应用于钢铁行业的方法被评为“高”级相关性。
值得强调的是,虽然现有的方法组合是直接鉴定项目可行性良好基础,但新项目的鉴定并不局限于现有的方法。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CDM执行理事会已经设定了提出新方法的程序和为适应规定领域和程序的相应变化对现有方法及偏差进行修订的步骤。需要注意的是,具体项目选用方法的适用性还要求进行深入的可行性分析,对此本文不做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