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权市场交易领域专业术语汇总一览

2015-3-29 08:41 来源: 湖北省碳排放交易中心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根据《京都议定书》第12条,清洁发展机制的目的是协助未列入附件一的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有益于《公约》的最终目标,并协助附件一所列缔约方实现遵守第3条规定的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排放的承诺。根据该规定,允许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任务的附件一缔约国在通过非附件一缔约国投资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获得核证减排量(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CERs),并依此抵消其依据《京都议定书》所应承担的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任务。

    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都是基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合作的机制,它们通过严密的方法学论证与计算这些项目产生的减排量,项目的东道国可以将减排量转让给那些需要额外的排放权才能兑现其减排义务的国家。不同的是联合履约机制是附件一国家之间的合作,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称为“减排单位”(ERUs),清洁发展机制是附件一国家和非附件一国家的合作,项目产生的减排量称为“核证减排量”(CERs)。

    清洁发展机制(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生效。按其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因此,CDM是一种双赢(Win-Win)的选择。

最新评论

碳市场行情进入碳行情频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