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等14个部门联合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
云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有关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入分析昆明市适应气候变化面临形势的基础上,按照“主动适应、预防为主,科学适应、顺应自然,系统适应、精准施策,协同适应,共筑防线”的原则,制定了《昆明市贯彻落实云南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要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将适应气候变化全面融入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构建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气候韧性,有效应对气候变化不利的影响和风险,降低和减少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害损失,有效提升全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方案》从气候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行动、水资源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农业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城市与人居环境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敏感产业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自然灾害应急和综合治理行动等7个方面提出了29项的重点工作,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提升基础能力、创新试点模式、促进公众参与、加强合作与交流等7方面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统筹协调推动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各项工作,助力“高原明珠、绿美春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为云南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做出省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