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更好的推动我省碳足迹试点工作,加快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我厅会同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12月10日之前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电话:0531-51798226,51798223
联系邮箱:sdqhc@shandong.cn
附件:1.《关于开展碳足迹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