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013年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降低目标考核获全国优秀。除
山西外,全国共有18个地区考核等级为优秀,并获国家通报表扬。
201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办法》,启动了省级人民政府2013年度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
我省由于在碳
减排目标完成率、应对气候变化任务与措施、低碳试点示范、应对气候变
化工作与基础能力建设等多个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被考核组评定为“优秀”等级。
2013年,山西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3.8%左右。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出台了全省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水污染防治和城镇污水处理,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可全部完成。
加大生态环境治理修复力度,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4万亩,完成高速公路沿线绿化1030公里,全年营造林454万亩。长治、晋城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强力推进省城环境综合治理,关停污染企业232家,改造拆除小锅炉1.16万台,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159万平方米,
公交车、
出租车基本实现气化,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