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如何推动企业低碳转型?

2024-12-10 11:20 来源: 中国环境 |作者: 尚珮璇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的出台是我国能源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也意味着行业和企业的能源转型,将在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上推进。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在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和气候变化应对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3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绿色转型提供司法保障。

2022年发布的IPCC第六轮评估报告指出,气候司法已成为塑造气候政策的新路径。气候司法通过厘清既有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应对气候变化、低碳转型方面的内涵和边界,成为落实气候政策的有效路径。气候司法在对相关涉案主体及其行动进行规范和影响的同时,也为进一步推动相关行业、领域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基于实践的参考。

一、 气候危机背景下的企业低碳转型

企业是应对气候变化解决方案、实现气候目标的关键主体。《巴黎协定》签订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公布了减排承诺和转型计划。投资者和市场对气候风险的关注和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低碳产品的偏好也逐步加强。

在乐见企业积极响应低碳转型的同时,也应关注到市场乃至社会对更加负责任和规范化转型的期待。

二、 国际气候司法的新议题

企业的转型承诺是近年来进入气候司法视野的新议题,相关诉讼主要聚焦于企业转型承诺以及转型计划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上。从诉因看,这些案件主要涉及三类:1)企业具有误导性的转型/净零承诺;2)企业对其产品气候友好属性的虚假陈述;3)对气候风险的不实披露。除石化、能源等传统高排放行业外,此类诉讼已涉及到了生产生活的诸多行业,如农业、食品、运输、快时尚、金融和投资、化妆品等。

全球首例质疑企业转型承诺的诉讼发生在澳大利亚。2021年,一家名为澳大利亚企业责任中心(ACCR)的研究咨询机构对澳大利亚第二大独立油气生产商桑托斯(Santos)的“清洁能源声明”和“净零计划”提起诉讼。ACCR提出,Santos宣称天然气是提供“清洁能源”的“清洁燃料”,曲解了天然气对气候的真实影响,因为天然气在开采和燃烧过程中会大量排放二氧化碳和甲烷。此外,Santos宣称到204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计划具有误导性,因为Santos计划扩大天然气业务,并利用碳捕捉与封存(CCS)技术降低碳排放量,但从Santos披露的CCS技术研发现状来看,其可靠性仍有待验证。诉方称Santos的这些声明构成了澳大利亚消费者保护法和公司法下的具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行为。

自此之后,这类诉讼逐渐增多。例如,2022年,多家环保组织起诉法国能源巨头道达尔(TotalEnergies)及其下属的电力和天然气公司。道达尔宣称将在 2050 年实现“净零排放”,并成为能源转型的主要参与者。原告认为这是虚假承诺,以及该公司宣传天然气和生物燃料的环保优点和转型作用的广告词具有误导性。

总体来看,在这类案件中,法院往往支持原告诉请,建议企业通过在包装、宣传册或通过网页链接披露相关信息,提供有关如何真正实现气候中和的解释性信息。这类诉讼不仅对涉案企业本身产生影响,还会对其他企业产生示范效应。在此背景下,无论是出于对法律合规风险的规避,对自身名誉的维护,还是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企业都将作出更加严谨和审慎的转型承诺以及更加透明和负责的行动。

三、 司法实践推动政策法规完善

司法实践的影响一方面促使相关企业转变发展路径、采取实际行动,另一方面也为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源于实践的经验和动因。

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于2023年1月生效,适用于约五万家企业。该指令要求大型企业定期发布有关社会和环境风险的报告,以及企业活动如何影响环境和支持这些调查结果的信息。2023年3月,欧盟委员会提出了一项绿色声明指令(Green Claims Directive)的提案。提案拟通过对可持续声明和标签制定统一规则和标准,解决虚假、误导性可持续声明所带来的问题。欧盟官方数据显示,欧盟市场上有230种不同的可持续标签和100种绿色能源标签。提案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免受有害的洗绿行为影响,解决标签泛滥的问题。

2023年年底,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 ACCC) 发布了《如何作出环境声明:给企业的一份指南》,包括八项原则:准确真实,有据可循,不隐瞒或遗漏重要信息,解释声明中的限定条件,避免过于宽泛,语言简单易懂,视觉元素不应带来错误印象,对可持续转型采取直接和开放的态度。

1992年,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FTC)发布了《绿色指南》(Green Guides)。根据该指南,如果没有明确的解释及可证实的环境效益,不应作出诸如“环保”“可持续”等宽泛性声明。在气候危机和能源转型的大背景下,FTC在2022年更新了《绿色指南》,加入了与可回收、碳补偿、气候变化等相关的内容,并增加了能源使用和能效指南。最新版指南有望在今年内推出。

四、 中国的气候司法实践

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司法工作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转型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愈发显著。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司法服务的意见》,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案件作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单独一类进行阐述。从司法工作的角度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强化环境责任意识,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环境信息。最高人民法院还发布了《司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典型案例》,为司法“双碳”进程中所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提供了参考。

2024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能源转型》白皮书中,首次出现“加强能源司法服务”的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服务在完善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的重要性。“双碳”工作的重中之重无疑是推动能源系统的低碳转型,中国首部《能源法》的出台补齐了能源法律法规顶层设计空白,也为司法服务能源转型提供了关键抓手。

法律的实施也需要政策的协同和支持。相关部门陆续推出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企业在转型过程中的“言”与“行”。2021年,生态环境部颁布了《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上交所、深交所和北交所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对上市公司提交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内容和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值得注意的是,《指引》要求披露主体对其转型计划进行披露,且需要包括制定该计划所依赖的基本假设、为实施计划提供的资源以及实施的进展情况。在促进上市公司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影响其上下游供应链,产生更大规模的示范效应。

企业低碳转型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一环。在此过程中,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司法实践一方面为企业转型厘清了规范与边界,推动其采取真实、透明、可靠的转型计划与行动;同时也为相关领域政策法规的完善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实务经验,有助于对现有规则进行补充与校正,从而建立更加稳定和明确的市场预期,为“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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