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碳市场后的配额如何分配的方式研究

2015-4-1 07:32 来源: IdeaCarbon

摘 要:我国将在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基础上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missions Trading Scheme,ETS )。配额分配是其中的核心要素之一,而且要充分考虑区域差异较大、与现有行政体制的协调等特殊问题。研究全国ETS的配额分配方式发现,其核心是合理分配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决策权,并从全国ETS的排放总量、各省ETS覆盖部分的排放总量、企业配额分配方法的确定方式等三个方面,分析不同政策选择的优劣,提出一种全新的分配方式:以属地化分级管理制度为基础,中央政府负责确定统一分配方法和差异化区域调整系数,省级政府在允许的范围内自主选择调整系数,并在中央政府的监督下实施配额分配,这种方法既能向省级政府提供灵活的决策空间,又能从中央层面予以约束,减少信息不对称和囚徒困境的影响,有利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和发展。

关键词:配额分配 全国统一碳市场 央地关系 碳市场

利用市场机制能够有效降低实现碳排放控制目标的成本,我国政府已经确定将在“十三五”内建立起全国统一的ETS。配额分配是ETS建设中非常关键且复杂的问题之一,也是行政色彩最鲜明的一个环节。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巨大,而且已经形成了以属地化分级管理为基础的行政管理模式。在全国统一ETS中,如何考虑这些因素,建立合理可行的分配方式,将全国ETS的排放总量目标分配到各纳入企业,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从区域差异明显、属地化分级管理等特点来看,我国和欧盟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是目前全球规模最大、运行时间最长的ETS,我国可借鉴吸取其经验教训。国外学者对EU ETS的分配方法进行了很多深入分析(A. Denny Ellerman等,2007;Barbara K. Buchner等,2006;Betz Regina等,2006,2004;Hans H. Kolshus等,2005;Lars Zetterberg等,2004;J. P. M. Sijm等,2007)。EU ETS第一、二期的分配以“分权方式”为主,由各成员国主导本国分配计划(National Allocation Plan)的制定,但出现了配额过剩、欧盟内部市场竞争力扭曲等问题。EU ETS第三期则加强了中央集权,由欧盟委员会负责制定统一的免费分配方法,并规定了各成员国的拍卖配额数量。国内一些学者也基于EU ETS的实践,分析了我国能够借鉴的经验(饶蕾、曾骋、张发林,2009:66-68;周茂荣、谭秀杰,2013:94-103;邢璐、马中、单葆国,2013:65-67)。但学界尚无对我国未来的全国ETS中配额分配方式的研究。

本文基于对我国现实情况的分析,在属地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从全国ETS的排放总量、各省ETS覆盖部分的排放总量和配额分配方法确定方式这三个方面,分析了全国统一ETS的配额分配方式,并提出了一种全新的分配方案,以期对我国全国ETS的建设提供参考。属地化管理模式下,“集权方式”由中央政府决定分配结果,需要考虑区域及企业的排放情况,因此面临信息不对称问题,政策的实施和协调成本较高;而“分权方式”由省级政府决定分配结果,因此各省有可能降低对本省ETS覆盖部门的碳排放控制要求,而使减排成本更高的非ETS部门承担过多责任,增加社会总体减排成本,从而面临“囚徒困境”挑战。这是确定分配方式需要权衡的重点(J. P. M. Sijm等,2007),也是本文的分析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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