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4-1 12:41 来源: 江苏和碳环境公司 |作者: 郑颖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烧焦尾气直接排放产生CO2的量化方法,如下所示:
ECO2_连续烧焦(tCO2)=活动水平数据(t)*排放因子(tCO2/t)=烧焦量(t)*催化剂结焦平均含碳量(tC/t焦)*碳氧化率*44/12(tCO2/tC)
计算催化裂化装置烧焦产生的CO2排放量时需分别计算每套催化裂化装置烧焦所产生的CO2排放量,再逐层累加汇总得到催化裂化工艺的CO2的总排放量。
ECO2_连续烧焦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来源汇总如下表所示。
催化重整装置
催化重整工艺中存在催化剂由于结焦失活的情况,需要烧焦再生,烧焦过程存在CO2的排放。烧焦方式有两种:
连续烧焦:参考催化裂化装置连续烧焦(ECO2_连续烧焦)的计算公式进行报告和核算;
间歇烧焦:按照下式[9]进行计算。
另外,该公式没有考虑烧焦设备的碳氧化率,和前面所提到的连续烧焦CO2排放计算公式思路不一致。因此,建议在下次修编时,石油化工企业盘查报告指南在给出量化公式时能够统一思路。
计算催化重整装置间歇烧焦的CO2排放量需分别计算每套催化重整设施的CO2排放量,再逐层累加汇总得到催化重整装置CO2的总排放量。
ECO2_间歇烧焦的活动水平数据和排放因子数据来源汇总如下表所示。
其他生产装置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生产过程还存在其它需要用到催化剂并可能进行烧焦再生的装置。对于连续烧焦可参考催化裂化装置连续烧焦CO2排放计算公式,对于间歇烧焦可参考催化重整装置间歇烧焦CO2排放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