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2024中国蓝天观察
论坛上,亚洲清洁空气中心发布的年度报告《大气中国2024: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进程》(下称《大气中国2024》)显示,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来看,整体六项常规污染物年评价浓度继续达到我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空气质量相比疫情前处于同等社会活动水平的2019年显著改善;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59.9%,共203个城市实现六项污染物年评价浓度全部达标,比2019年增加46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显著上升。
但值得注意的是,大气污染防治并非一蹴而就。当下,治理仍处爬坡过坎的关键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仍有挑战。
“随着我国污染
减排进入深水期,减排难度日益增加,浓度下降幅度放缓,进一步空气质量改善的任务艰巨。”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
碳中和研究院院长、环境学院教授贺克斌对《华夏时报》等媒体表示,建议未来应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主要抓手,充分释放通过结构调整减排大气污染的巨大潜力,针对
钢铁、
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制定精细化碳污协同治理策略;同时在排放-浓度非线性响应关系科学认知基础上,平衡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力度,持续强化NOX、VOC和NH3减排措施,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减排“深水区”治理成本增加
为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中国实施了强有力的大气污染治理
政策。
2013年,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是我国针对突出环境
问题开展综合治理的首个行动计划。2018年,《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下称《三年行动计划》)出台,再次对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进行了全面部署。2023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是我国发布的第三个国家层面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标志着蓝天保卫战的深入推进。
“2013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一次PM2.5排放量持续下降,空气质量大幅改善,证实了清洁空气行动的有效性。减排措施的有效实施是PM2.5浓度改善的主导因素,特别是‘大气十条’阶段,可以说空气质量改善主要靠‘人努力’,而气象条件也起到了一点‘天帮忙’的作用。”贺克斌说道。
贺克斌指出,从贡献来看,“大气十条”期间,
电力工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落后产能淘汰以及民用部门清洁取暖,是对空气质量改善最为有效的四项措施;《三年行动计划》期间,民用部门清洁取暖、电力工业提标改造、燃煤锅炉整治以及移动源排放管控是最有效的四项措施,占全部措施贡献的82%。
值得注意的是,在两阶段清洁空气行动过程中,治理成本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2013—2017年间全国人均PM2.5暴露水平每降低1μg/m3,治理成本约为490亿元人民币;随着减排逐渐进入深水区,2018—2020年间PM2.5单位治理成本增加到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在各项减排措施中,燃煤锅炉整治和民用部门清洁取暖治理费效比相对更高,而移动源排放管控的治理费效比相对较低。”贺克斌说。
适时启动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
事实上,过去中国清洁空气行动的成效已有目共睹,但想要实现更清洁的空气,未来仍需要多措并举、久久为功。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
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付璐对记者表示,当前距离第三个“大气十条”《行动计划》的发布实施,整整过去一年时间,保卫蓝天的方向不变、力度不减。距“十四五”收官也仅剩大约一年,现阶段正值承上启下的重要关卡,大气污染防治仍不可松懈。
“根据空气污染健康效应的相关研究,空气质量改善的边际效应在低浓度区间更大,空气治理后期对应的健康改善幅度更大。如果第三个行动计划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预计健康改善的幅度将超过暴露改善的幅度。”为此,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研究员薛涛建议,未来持续推进大气污染精准施策、深度治理,在管住重点区域的同时也严防非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的污染反弹问题,并对西部内陆地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不佳予以更大关注。只有全面达到并站稳第三个行动计划目标,并在未来持续迈向更具雄心的空气质量管理目标,才能迎来清洁空气行动的健康效益“红利期”。
在进一步推动空气质量改善的任务中,城市是不可或缺的“单元”。而需要指出的是,现行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对空气质量较好的已达标城市起到有力的引领和约束作用。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空气质量项目主任张伟豪表示:“《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要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的研究工作。建议加快推进相关研究,积极应用积累的大量本土健康效应和环境基准的研究成果,作为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研究的基础。同时,可借鉴国际上的标准制修订方法和经验,探索形成我国制度化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制修订方法,从而适时启动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