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
碳足迹试点的通知》,旨在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该通知提出了包括开展碳足迹核算试点、建设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产品碳标识
认证和数据质量计量支撑试点等多项内容。山东省选择工作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的城市、行业、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推进数据库和碳足迹标识体系建设。这一措施不仅有助于企业降低
碳排放,还能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通过碳足迹数据分析,企业可以识别生产过程中的高碳排放环节,为降碳提供科学依据。此外,山东省还将探索碳足迹在贸易绿色化水平统计监测中的应用,提升企业的绿色贸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