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2015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15〕41号】

2015-4-3 22:25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

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加强工业环境治理


  四、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加强工业环境治理

  (五)加强工业节能降碳。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要求,合理确定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推行能效对标和能效提升计划,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重点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以绿色产业园区评价体系为指引,推进漕河泾、桃浦、临港、金桥等园区开展绿色产业园区试点。推动工业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组织实施100家工业领域万家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评价,强化节能目标的逐层分解和考核评价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申请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运用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电机系统节能等成熟技术,大力实施工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形成节能能力20万吨标准煤。依法加强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备案、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淘汰落后设备及落后产能等专项监察工作。

  (六)推进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减排。加快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进完成100家左右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提升燃煤设施污染治理水平,全面完成保留燃煤设施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加强工业扬尘污染控制,深化电力钢铁行业的散装原燃料及废料堆场的整治和改造。加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制订发布《上海市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等文件。聚焦本市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等五大重点行业,对纳入涉及大气排放主要因子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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