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立“1+5+13+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

2025-1-8 11:22 来源: 中国环境 |作者: 夏宁博

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持续保障生态功能、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到2025年初步形成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和高效运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基础,制定具体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海陆统筹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建立完善由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等组成的“1+5+13+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体系。具体包括:1个省域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大运河沿线、沿海地区等5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市域管控要求,全省若干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推进省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系统建设,整合统计管理、调整更新、申请备案、实施应用、监督评估等功能,构建生态环境全过程闭环管理体系。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原则上保持稳定,每5年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评估情况定期调整,省级对设区市每年进行工作进展跟踪,每5年对工作进展和制度实施成效开展评估。

《方案》明确,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优化全省发展保护格局,通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服务国家、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的衔接,统筹沿江沿海沿河沿湖地区空间开发利用。引导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管理,加快推进传统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和高水平清洁生产改造,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聚焦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的工作闭环,防范结构性、布局性环境风险。推进区域降碳增汇,发挥优先保护单元对森林、湿地、土壤、海洋等生态系统稳定固碳作用,着力提高单位面积林木蓄积量和碳储量。强化产业园区环境管理,把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聚区等全部纳入重点管控单元,建立环境准入清单,结合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对园区实施精细化智能化管控。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生态修复,推进“生态岛”试验区和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构筑沿长江、大运河、淮河和沿海等重要生态廊道,加快恢复重点物种栖息地。提高政策执行协同性,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源头预防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实现全域覆盖、多要素综合的精细化管理。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推进机制和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常态化协同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调整更新、实施应用、监督考核等工作,提高执行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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