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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月5日消息 记者从北京市环保局了解到,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机动车排放污染控制协同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据了解,该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成立协同工作机构,建立会商、人员交流、工作简报等制度;二是确定开展超标车异地代收罚款、区域
市场新车一致性及在用车符合性抽查、互相业务交流活动等近期任务,搭建区域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监管电子系统、建立区域
法规标准、开展联合执法、开展非道路机械管理等中远期任务;三是要求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加强研究,完善制度;加强合作,保证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