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
电力系统调
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各类调节资源发展的
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更加完善,各类调节资源调用机制进一步完善。支撑2025—2027年年均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的合理消纳利用,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眼下,全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对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国灵活调节煤电规模超过6亿千瓦,跨省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超过3亿千瓦,抽水蓄能累计规模达到5591万千瓦,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5852万千瓦/1.28亿千瓦时。
“当前,我国调节资源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
问题。”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说,中国年均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2亿千瓦,预计“十五五”将延续快速增长态势,大幅增加系统消纳压力。2024年1月至10月,全国风电利用率96.4%,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光伏发电利用率97.1%,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部分新能源发展较快的省份消纳压力凸显。而调节能力建设缺乏统筹优化,存量调节资源未得到充分利用,价格、市场机制等有待完善,亟待做好调节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加强调节能力规模、布局与新能源发展的衔接,加大力度统筹现有调节资源高效调度利用。
围绕上述问题,《实施方案》针对性提出了相关举措,在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等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任务。比如,要求结合新能源增长规模和利用率目标,科学测算调节能力需求,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气电、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友好型新能源、电网侧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有助于保障新能源合理消纳利用;提出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调度运行细则,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段优先调度新型储能,实现日内应调尽调。
据介绍,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派出机构开展调节资源建设和调用情况监管,对新能源利用率大幅下降、新能源发展规模与调节能力不匹配、调节资源建设滞后、可调用调节能力未充分发挥的地区,督促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分析原因并予以整改,及时出台有关
政策措施,切实保障新能源合理利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