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4年3月14日至4月2日,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张家界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于7月5日反馈了《张家界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存在的
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主要领导多次现场调研督导,市级领导联片包案、靠前指挥,强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根据《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现向社会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深刻认识反馈问题的重要性和问题整改的紧迫性,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坚决整改、迅速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整改方案》阐述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和坚持举一反三、统筹兼顾3个总体要求。明确了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牢、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更加健全4个工作目标。
《整改方案》列出了35个问题清单,逐一明确整改实施主体、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底前完成整改30个,2026年底前完成整改2个,2027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足举一反三、突出系统整改、着眼常态长效,提出6项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增强"视生态环境为张家界生命和饭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入心入脑,有效解决思想认识有偏差、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二是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推动产业、能源、
运输、用地等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建设,依托生态资源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塑造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建设。推广"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业态,积极探索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的实现路径,不断提高经济发展"含绿量"。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重点攻坚重污染天气消除、PM2.5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关键目标,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砂石土矿专项整治和绿色矿山建设。完善落实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源有偿使用、排污许可等制度,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碰触的高压线。四是全力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建立健全督察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2017年以来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转办信访件整改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扎实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砂石行业无序发展、大气环境质量改善速度慢等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慈利县历史遗留镍钼矿废渣整治缓慢"问题如期销号。五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将排污许可证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事项清单,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和正面清单企业管理,开展"四不两直"常态化执法监管,加大对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开展"利剑"专项行动,加强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落实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和有奖举报制度。六是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攻坚行动和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拓展延伸乡镇污水收集管网,持续开展城市地下管网体检和发现问题整治,加快补齐雨污分流短板。加快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渣土弃置场整治,扎实有序推进全市建筑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对20张床位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医疗废水全收集全处置。
为保障整改有序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6个方面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强化帮扶指导和跟踪问效,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各区县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市纪委监委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督察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特别是整改作风不实、"一刀切"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强督办问效,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包案督办,各级人大、政协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的监督力度。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定期调度整改进展,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突出的,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移交问责等形式强力推动问题整改。四是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大督察整改资金
政策支持,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和生态修复。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规范销号管理,整改实施主体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整改第一责任人,整改销号工作由验收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实事求是、序时管理"原则和"销号申请、销号核查、销号意见报批、对外公示、销号备案"程序,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六是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在主要新闻媒体宣传公开督察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组织媒体开展明查暗访,曝光问题,追踪报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整改、监督整改,形成整改合力。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的重要讲话和"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晓明书记调研张家界讲话精神,推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抓好督察整改落实,全力守护好张家界好山好水。
附件:张家界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中共张家界市委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