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2025-1-16 13:55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我厅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服务“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围绕本系统“1+1+1+13”方面工作打造广西生态环保“116620”工程,全面推进美丽广西建设,成功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签署部区筑牢南方生态安全屏障合作协议,桂林市入选联合国“自然城市”平台,桂林灵渠、北海涠洲岛分别入选全国第三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两年获评国家优秀等次。

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5.4微克/立方米。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8.2%以上,无劣Ⅴ类水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初步核算为92.9%。土壤环境质量继续稳中向好,生态环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全区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

一、狠抓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完善中央和自治区领导批办件办理督查工作机制,积极做好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拜会生态环境部工作会商对接保障工作,会同各相关部门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等部委汇报,部区协议等重大事项落地见效。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3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专题研讨1次,厅领导上党课3次、领学全文1次。扎实开展读书班活动,集中学习累计48学时。

二、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主体责任

自治区与各设区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健全自治区领导分片包干督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帮扶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河(湖)长、湾长、林长、田长制,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高水平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

6月5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在南宁市联合举办2024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实现首次在自治区举办、首次在祖国南疆举办、首次在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和窗口举办等“三个首次”。活动成果丰硕,签订部区协议1个、省际或部门协议4个,发布1个倡议,成立1个中心。12月,会同8个厅局组织14个市举办全国首个“让生态优势不断转化为发展优势”主题活动,持续抓好主场活动成果转化。

四、高质量谋划美丽广西建设路线图施工图

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美丽广西建设实施方案》,紧盯第一阶段目标任务,编制美丽广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形成“1+2”实施体系。开展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等美丽系列建设。厅市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加强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创新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并继续发布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积极探索指数推广运用。厅主要负责同志率团参加联合国环境大会,展示漓江山水保护成效,指导漓江流域申报联合国“地球卫士奖”。

五、大力推动生态环保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强化生态环境服务经济政策供给,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培育生态环境产业类质量品牌优质企业,更新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研究推动下放自治区级环评审批权限到沿边临港产业园区。扎实推进打造平陆运河绿色工程,配合完成自治区平陆运河绿色工程检查专家组2024年综合和专项检查共计4次。全力服务壮大实体经济。全区共审批3111个建设项目环评。共谋绿色环保和生态大健康产业发展。在京川渝浙等地举办4场广西生态环保产业和生态大健康产业推介会,现场签约42个环保产业投资项目。

六、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蓝天保卫战提标提质。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计划。实施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碧水保卫战统筹推进。系统推进重点流域海域综合治理,服务平陆运河、环北部湾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重大工程建设。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整治1332个入河排污口。全区地级市和县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和88.9%。深入落实湾长制,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健全海洋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净土保卫战扎实推进。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和安全利用,推进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广西5个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土壤项目已全部完成。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达39%,8条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部完成。持续推进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南宁、柳州、桂林市“无废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累计创建165个“无废细胞”。

七、高位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充分发挥14位自治区领导分片督导工作机制作用,第一轮督察反馈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第二轮督察反馈的3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2025年底前到期的10个问题正有序推进。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梳理形成潜在风险案例清单,督促各地抓紧整改。

八、加紧推进发展绿色低碳转型

印发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甲烷排放控制实施方案等,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柳州市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建成全区首个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百色市获批国家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指导有色钢铁等行业33个项目开展碳排放影响评价。持续推进龙港新区玉林龙潭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园区试点建设,北海涠洲岛、广西核与辐射宣传教育基地入选生态环境部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九、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修复和系统治理

完成“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有力推进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83个子项目已全部开工。有序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自治区百镇千村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建设,发布马山县古零镇等6个示范镇优秀典型案例。广西作为8省(区、市)之一在全国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十、扎实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全区出动执法人员6.02万人次,检查企业2.48万家次。移送刑事立案“两打”案件19件、第三方机构15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14家。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持续开展“守望八桂—2024”专项行动,整改隐患1092个。修订自治区应急预案,完成65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编制。强化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举办闽粤桂琼浙苏六省(区)核应急合作第十次联席会议,全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十一、高密度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交流互鉴

成功举办2024年中国—东盟环境合作论坛。参加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主题边会,访问东盟国家,开展生态环保国际合作与技术交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签署粤桂、桂琼、桂澳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组团赴澳门香港参加国际环保展览,设置广西展区并获评优秀奖。2024年组织出国(境)84人次,邀请接待外宾126人次,创历史新高。

十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锻造生态环保铁军广西队伍

坚持以案为鉴促改促治,全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在区直单位率先制定实施“触初心 促说清”工作办法。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干部跨部门、跨地区、跨系统交流,出台县级局长交流轮岗暂行办法。注重抓日常树典型,在第三届全国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广西代表队获得综合比武团体三等奖,专项比武中获得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三等奖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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