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印发2025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 项目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实施指南(第一批)的通知。
其中重点支持方向包括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
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和数据中心绿色低碳改造达标,以及空气重污染应急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升级。对工业企业和数据中心满足相应绩效和标准要求的
节能降碳、节水、减污、清洁生产、基础能力提升等绿色低碳项目,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级别提升项目,如项目已竣工且投入运行,建设期不超过3年,项目投资达到
政策要求,按项目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其中,对项目实施或服务主体达到国家级和市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以及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标准,或空气重污染应急绩效评级B级及以上(含绩效引领)的,按不超过项目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30%给予奖励;对其他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25%给予奖励,其中对奖励金额低于10万元的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提升项目,按照10万元给予奖励。同时,对节能项目,按照核定的项目节能量,奖励标准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单个项目奖励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