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金融为高碳行业和传统产业的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持,具有广阔的
市场空间。在应对气候变化的紧迫需求和巨大的市场潜力助推下,转型金融经由各方努力在界定标准、产品工具、激励机制、信息披露及公正转型等五大支柱各方面累积了一定实践成果。2024年以来,一系列重磅
政策文件陆续出台,在战略站位还是实施路径两个层面加速了转型金融研究实践进程,使其受到的关注进一步加大。
一、2024年以来与转型金融相关的政策要点回顾
(1)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加快研制及应用,转型贷款统计标准有望明晰
2024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布《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新版目录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基础上补充了低碳转型相关产业,并鼓励有关部门出台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要求的项目或活动提供金融支持,为完善转型金融标准、创新转型金融产品提供了参考。进入2025年,绿色贷款等相关统计制度启动更新,《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中的低碳转型部分未被纳入其中。由此,预计转型贷款统计要求有望通过实施转型金融标准予以明确。
2024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低碳项目推荐性指引、绿色债券碳核算方法和披露标准,要求债券发行人核算并披露募集资金所支持项目的碳
减排量和
碳排放量。意见要求构建的可衡量
碳减排效果的绿色金融统计体系,与转型金融减碳绩效核定的方法紧密关联。
2024年10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绿色及转型债券相关机制的通知》。该通知鼓励企业按有关部委或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转型目录等标准,发行转型债券用于企业低碳转型,支持募集资金用于与碳达峰
碳中和目标相适应、具有减污降碳和能效提升作用的项目及其他相关经济活动。该文件拓展了转型债券募集资金的支持范围,进一步激发转型债券发行积极性。
纵观2024年,转型金融标准体系有了较大进展。首先是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起草的煤电、
钢铁、
建材、农业四个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已在相关地区开展试用,并同步启动了水上
运输等7个行业转型金融标准的研制工作。其次,湖州、重庆、上海、天津、广东、
河北等地结合区域产业特色制定了覆盖不同行业的转型金融标准,部分区域还配套了转型企业库、激励政策工具等,加强了标准的可落地性,有效推动地方金融机构及企业开展转型金融创新。
(2)重点领域转型动力不断强化,转型金融发挥支持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作用
2024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该意见是提供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意见指出要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其中,通过
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工艺流程更新升级等措施推动钢铁、
有色、
石化、
化工、建材、
造纸、印染等传统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均为转型金融的重点覆盖范围。
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并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提出以碳排放双控为目标的核算与管理要求。在重点行业层面,关注
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工业行业和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等领域。上述领域碳排放核算范围和方法将进一步得到明确;在企业层面,主要围绕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提出节能降
碳管理要求;在项目层面,针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碳排放评价,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以及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碳排放双控制度以重点行业为先导,将逐步影响相关企业及项目在节能降碳上的规划及投入,成为金融机构识别转型金融支持标的的重要切入点。
2024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发挥绿色金融作用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金融要加大力度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其中与低碳转型相关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支持城市和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改造、环保装备更新、工艺流程优化等项目;支持温室气体控排技术,新能源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的绿色低碳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研发、示范与推广等。
二、2025年商业银行转型金融工作建议
2024年,上述政策助推诸多商业银行积极开展转型金融探索。然而从实践效果来看,转型金融界定标准的复杂和分散、由
第三方实施转型方案和绩效评估产生的额外成本、转型金融产品对客户吸引力不强等因素使转型金融发展面临阶段性挑战。
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先行区建设政策体系,在长江、黄河流域等地区探索建立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一体推进的投融资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详见附表)。总体来看,2025年作为“十四五”收官之年及碳达峰前的关键年份,商业银行发展转型金融仍兼具政策环境及市场需求上的必要性。为此,我们为迈入新阶段的转型金融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转变市场意识,建立以转型金融驱动业务发展的工作思路
近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引用2023 年 12 月提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公布了我国应对气候变化资金需求规模。为了实现碳中和目标,2021年至2060 年间气候减缓行动的年均资金需求规模则约6.5万亿元。转型金融不仅是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关键一环,更为金融机构带来了覆盖更多行业客户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巨大商机,使转型金融不只是发展目标,更成为发展手段。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以转型金融作为驱动力的业务拓展思维,积极识别低碳转型主体和项目,并以此作为优化资产质量及信贷结构的有益抓手。
(2)培育专业能力,以业务适用为原则明确转型金融支持范围
现阶段转型金融标准体系专业性较强,对金融机构来说理解难度较大;此外,国家层面发布的标准涉及行业范围有限、地方标准形式不统一且权威性不足等
问题进一步限制了其实际使用效果。因此,商业银行可聚焦行内投向所关注的传统高碳行业开展专项研究,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业降碳政策支撑、典型企业和金融服务案例、低碳转型趋势研判等。在此基础上,商业银行可结合本行客户实践,梳理该行业的主要生产环节,从设备置换、能源结构优化、流程优化、数字化转型、循环经济等低碳转型通用领域提炼低碳转型路径,建立适用本行的转型金融业务操作手册,针对性地培育业务人员对重点领域企业低碳转型需求的基本认知,引导客户建立获取转型金融支持的意愿。
(3)挖掘客户需求,围绕重点企业需求提供综合服务
商业银行通过建立多样化的企业服务体系,切实抓住重点企业库鹅湖痛点,一方面有助于推动转型金融产品落地,另一方面可增加客户黏性。重点企业可包括上市公司、具有出口需求的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首先,此类企业一般具备较好的可持续和低碳转型发展基础,如设立双碳、ESG或可持续发展部门等;其次,此类企业具有更迫切的低碳转型动力,如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发布可持续信息披露,出口企业需要应对“碳关税”等贸易壁垒、提升ESG评价、满足供应链下游客户的降碳需求等。针对这些重点企业,商业银行可在对接转型金融服务的同时整合市场资源,为重点企业提供企业低碳转型专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碳核算、可持续信息披露、ESG评级提升、可持续供应链咨询、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建设、行业资源对接等,形成赋能企业低碳转型的综合解决方案。
(4)强化技术支撑,实现转型金融服务的降本增效
2024年发布的多项政策指出金融机构应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在碳核算、信息披露、项目评估和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深化绿色金融及转型金融服务。因此,商业银行可根据转型金融业务堵点和难点,推进数据引入和治理,重点建设支持企业碳核算和碳账户、转型金融业务营销、转型方案编制、转型金融过程管理等工作的系统工具,提升转型金融业务拓展及风险管理的实施效能。
附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部分与转型金融相关内容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