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1月26日消息,为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持续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四川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到,加快产业能源
交通结构调整。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
节能降碳集中攻坚。深化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与重庆协同打造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促进水风光氢天然气等多能互补发展。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进货物
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广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新增汽车销售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到2035年,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31%左右。
全面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重点领域节能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广节约用地技术和模式,构建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循环利用体系。推进废旧风机叶片、光伏组件、动力电池等循环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和尾矿回收利用。到2035年,能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深入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进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重点用能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加强产品
碳足迹和
碳标签管理。常态化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施甲烷排放控制行动,研究制定其他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具体措施。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零碳道路运输、减污降碳协同创新等试点工作。加快新(改)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到203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