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全球气候公平治理服务国家“双碳”战略衔接

2025-2-5 09:24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黄昱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当下国际社会建立起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黎协定》为核心的气候治理法律体系,缔约国的遵守及其效果评估是持续推进全球气候合作的关键。在此背景下,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潘晓滨副教授所撰写的《〈巴黎协定〉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机制研究》一书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付梓出版,全书共十章29万字,由作者历经四年写作完成。全书秉持“溯源—探理—构架—应用”的写作逻辑,全面梳理了《巴黎协定》的法律形式与义务特征,并围绕国家自主贡献及其相关制度规范进行探究,构建起国家自主贡献“四维度”遵约评估框架体系,书中形成的评估结论对于我国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具有重要的启示。

  本书的核心议题具有鲜明时代性。在遵约路径上,《巴黎协定》采取了从应对气候变化的温控目标到国家自主贡献,从遵约评估到差距再分配的思路,但在如何对各国贡献进行承诺的充分性与可信度评估,以及事后的履行效果评估,《巴黎协定》的各项规则中都没有明确界定,这也给现行国际气候法体系所能实现的环境效果带来极大不确定性。形成并借鉴具有普遍参考价值的国家自主贡献遵约评估方案,势必成为未来全球气候治理所要面对的问题

  本书具有服务于中国立场与实践的鲜明价值定位。2020年9月在习近平总书记于联合国大会庄严作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之后,“双碳”目标的实现业已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迈向高级阶段的重要内容。中国作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和引领者,如果能够在未来气候谈判中与多数缔约方在认同的遵约评估方案达成一致,并在方案指引下完善国内应对气候变化法律与政策体系建设,势必将会进一步巩固我国在国际气候治理中的引领地位。

  本书所提出的评估方案分析框架具有鲜明创新性。框架主要借鉴比较国际不同权威学术机构提出的遵约评估方案,构建了系统性国家自主贡献可信度评估、遵约主体与程序评估、灵活履约评估与部门基准评估的“四维度”遵约评估框架体系。在形成的结论部分,凭借本书所提出的遵约评估框架进行总结借鉴的基础上,对我国参与国际气候谈判和履行国际法律义务,在国内层面完善法律政策体系保障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实施,提供两方面的针对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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