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四川省碳排放第三方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三、申报条件
(1)在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在外省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
(2)具有在四川省境内有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固定场所和必要设施;
(3)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4)根据ISO14064(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等国际、国家标准进行企业碳核算、
CDM项目开发与核查、
节能量审核等领域相关业务项目总计不少于10个;
(5)拥有8名以上专业核查人员,能独立完成核查工作;
(6)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属于核查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
(3)具有至少两年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包括:
CDM项目开发、审定与核查,
ccer项目审定与核查、温室气体清单编制、ISO14064 企业碳核算、节能量审核等;
(4)个人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从业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