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是如何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的?

2025-2-10 09:35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能源具有固定投资成本占比大、变动成本占比小的特点,随着技术进步、造价持续降低,新老项目经营成本差异较大,改革需要平衡好新老项目关系。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改革方案提出在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时,区分存量和增量,实行不同的政策

  存量项目和增量项目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划分。其中,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电价等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这种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办法的安排,能够在保持存量项目平稳运营的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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