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突变,国内市场是卖“碳”翁唯一出路
《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已经到期,第二承诺期(2013-2020年)还存在很大的变数,而且
减排力度和约束力也大不如第一承诺期。受累于欧洲经济危机,欧盟已经失去对气候变化的绝对领导力,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已经热心不似从前。欧盟仅表示原则上同意加入《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第一大国的美国退出了《议定书》,日本、俄罗斯、加拿大表态拒绝任何形式的《议定书》第二承诺期法律文本。国际
政策的不确定性决定了我国单纯的
CDM碳交易模式将面临巨大风险,我国必须为碳交易寻找新的出路。
其实我国这种单纯输出CDM产生的CER的模式早已显露弊端。在国际碳交易
市场中,由于国内碳交易市场的缺乏,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我国在碳交易价格方面缺乏话语权,中国处于整个碳交易产业链的最低端。国外自身
碳减排的成本大约为100美元/吨二氧化碳当量,但通过在中国购买CER仅需花费20美元/吨左右的价格。中国为全球
碳市场创造最多的CER,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产品在国外进行交易。因此当前国内的
CDM项目类似于是一种贱卖初级产品的行为。
实际上,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碳减排责任和义务,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政府曾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
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第二承诺期,我国在国际社会中将会承担起更重大的碳减排责任,基于我国巨大的减排任务,我国很有可能会成为CER进口国,碳交易价格很有可能会维持在较高水平,贱卖过CER的中国企业将要开始高价回购CER。因此,当前中国政府需要在自身碳交易市场建设上多下功夫,掌握
碳金融主动权,而相应地,碳交易行业中的卖“碳”翁们应该转变思维,尽快占领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