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承诺是否制约中国经济增长?

2015-4-10 14:39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 齐晔

2030年碳排放达峰将成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质量的一个约束

乐观人士可以举出许多实例,譬如近年来西欧、北欧许多国家碳排放显著下降,但经济仍在增长,尽管相当缓慢。最近十年间,美国也出现GDP增长同时碳排放下降情况。可见碳排放与经济增长之间并不存在绝对的相关关系。

经济增长与碳排放之间的关系受两个因素影响:一是能源强度,即每生产一个单位的经济产出(GDP)所需的能源量;二是能源的碳密度,即消耗一个单位能源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总量。煤炭比天然气的碳密度高,天然气比水电碳密度高。按照定义,碳排放总量正是GDP、能源强度以及能源碳密度三者的乘积。一国的GDP总量、能源强度和能源碳密度决定其碳排放总量。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发生变化都会影响碳排放。近年来,中国的能源强度大幅下降,从而降低了碳排放增速。美国的页岩气革命,用天然气替代燃煤发电,碳密度下降,大大促进碳减排。正是基于这种数量关系,何建坤教授几年前提出碳排放的变化率可近似地表示为GDP、能源强度和能源碳密度变化率之代数和。在过去30多年中,由于节能和能效提高,中国的能源强度平均每年以5%的速度下降。近年来,水能、风能、太阳能以及核能等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能源总体的碳密度也呈现下降趋势,尽管相当缓慢。用GDP的年增速减掉能源强度以及能源碳密度的下降速度,就是能源碳排放的变化率。

按照中美联合声明,2030年碳排放实现零增长,意味着GDP增长速度与能源强度及能源碳密度的下降速度之和大体相当。也就是说由经济增长产生的增碳效应被能效提高和低碳能源利用的减碳效应所中和。如果能效和低碳能源比例提升较快,就会为GDP增长创造较大空间。如此看来,2030年碳排放达峰就成为国家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质量的一个约束。在这一约束下,要实现碳排放零增长目标,同时保持高速经济增长就必须同时使能源强度和能源碳密度的快速下降。在新的气候承诺下,能源强度和能源碳密度的下降幅度事实上为经济增长幅度设定了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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