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支持绿色算力中心发展有关扶持政策(试行)
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克拉玛依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吸引人工智能算力产业聚集,推进算力基础设施绿色高质量发展,打造国家智能算力中心和
新疆绿色算力中心市,制定以下支持绿色算力中心发展政策。
支持人工智能算力中心通过
市场化渠道利用绿电,对完成新建或技改上电运营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使用绿电分别达到总用电量80%、50%及以上的,给予绿电补贴。对2024年内完成新建或技改并上电运营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使用的绿电按照0.06元/度进行补贴,连续补贴三年(2024年-2026年)。对2025年内完成新建或技改并上电运营的人工智能算力中心,使用的绿电按照0.05元/度补贴,连续补贴两年(2025年-2026年)。
二、完善金融支持
对实施重大绿色算力中心建设项目的企业,在本市投资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期为一年。
三、加大设施投入
对在本市新建、改扩建人工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竣工对外正式提供服务的企业,按照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1%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贴。
四、推动算电协同
对新建大型及以上智算中心,2024年底前建成投运或2024年内备案并一年内建成投运,算力不低于500PFlops(FP16)的项目,予以新能源相关政策支持。对实施绿色低碳智算化改造,绿电使用比率达到100%、2024年底前算力规模不低于
500PFlops(FP16)的智算中心,予以新能源相关政策支持。智算中心项目纳入自治区算力“一张网”项目清单后,与新能源项目一体备案。2025年及以后的参照自治区最新政策给予支持。
五、支持企业壮大
对本市从事算力服务的企业,年度算力相关收入首次达到2亿元、5亿元、8亿元的,对应给予2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六、构建产业生态
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使用算力服务,向其发放算力券用于抵扣算力服务费,每年发放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七、鼓励科技创新
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科技计划立项并在我市实施的智能算力项目,按上级资助额度的50%予以配套经费支持,单个项目经费支持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以第一承担单位获得自治区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立项并在我市实施的智能算力项目,按上级资助额度的30%予以配套经费支持,单个项目经费支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对于成功申报克拉玛依市“揭榜挂帅”项目,资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研发投入的40%,且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八、强化行业引领
对参与制定并发布数据中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本市企业和组织,给予20万元奖励;参与制定自治区地方标准的本市企业和组织,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和组织作为牵头单位组织编制(修订)数据中心相关标准,对我市企业和组织作为第一编制人完成地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的企业和组织,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对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的智能算力中心,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十、加强人才保障
对引进的人工智能算力领域专业人才,通过本市人才认定(评定)的,按照《克拉玛依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人才公寓、购房补贴、配偶就业及随迁子女入学入托自主择校等待遇。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政策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法律
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调整后的内容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调整后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本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解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