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5-2-21 13:38 来源: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 郝政 倪良新

  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随后印发的《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均提出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要求。前不久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从“加快”到“加紧”,一字之变,进一步凸显了全面绿色转型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在2023年10月召开的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生态共同体”的概念,这为跨区域协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指明了实践路径。同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也作了重要部署,明确要求“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新发展阶段,需要我们深刻认识跨区域生态共同体对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系统一致性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属于多重约束下的多元主体共治问题,大量适应性主体的反馈和互动展现出高度非线性和跨层次的网络关联关系,传统的科层型治理、市场型治理、自治型治理等工具和手段受到较大的制约,需要探索新的治理范式。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解决这类复杂性问题也提出了新要求,强调“坚持系统观念”,“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着重强调“强化系统思维,注重各类政策和改革开放举措的协调配合,放大政策效应”。可见,“坚持系统观念”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方法原则。

  从实践看,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实践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赞誉,如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市场、清洁发电体系,成为全球能耗强度降低最快的国家之一。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面临时空压缩、任务重合、压力叠加等多重挑战,特别是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整体还不高,平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还比较突出,美丽中国建设还任重道远,突出表现在跨行政区域协调体制机制不健全、区域间绿色发展质量不平衡、生态保护成效不稳固等方面。从理论看,环境要素的复杂性、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的连续性、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决定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实现协同治理。近年来被逐渐重视的复杂系统管理在面对此类问题时展现出值得关注的潜力,为更好地理解和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可能。复杂系统管理强调整合多方主体进入决策过程以应对更加复杂的社会挑战,在这一过程中,不同主体相互竞争、相互依存并聚焦系统目标实现动态演进。可见,面对多元主体的多重利益诉求,基于生态共同体的复杂系统载体功能搭建系统载体、寻求集成方案成为务实有效的治理选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时代价值。

  跨区域生态共同体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系统属性高度统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系统目标的一致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世界是普遍联系并不断发展的。在系统层面,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在于能否科学理顺生态系统同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对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进行整体规划和系统筹划,最终实现系统主体间的生态共生。“生态共同体”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在生态环境领域的具体延展,最终目标同样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长期与短期的辩证关系来看,现阶段的高水平保护可以有效降低发展的资源环境代价,持续增强当前和未来发展的潜力和后劲,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长远支撑。

  其二,系统要素的一致性。复杂系统是由许多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元素组成的,而跨行政区域系统更是具有要素交织、条块融合、边界模糊的特性,因此相关政策设计需要有全局视野、多主体参与、跨区域协调和长周期规划。《意见》强调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工作原则,即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和安全转型。在系统观念层面,“四个转型”是一个辩证统一、联系紧密、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需要产业结构、能源、交通、城乡、消费模式等领域的全要素协同。可见,生态共同体是一种由共同观念结成的,成员彼此认同、利益彼此共享的共同体,包含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跨领域要素的高效协同。

  其三,系统过程的一致性。在绿色转型的不同阶段,系统要素结构和主要矛盾各有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在不断解决系统主要矛盾中螺旋前进的。“生态共同体”是一个创新资源互补融通、经济与生态良性互动、区域之间互利共荣的利益协调系统,通过对反映不同阶段主要矛盾的系统要素进行创新性配置,可以有效带动区域共同探索保护性发展治理机制,实现系统层面的收益递增和个体层面的扬长补短,协同实现绿色发展转型。构建跨区域生态共同体本质上是一个解决整体潜能挖掘不充分、地区绿色转型不平衡的过程,必将对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有效支撑。

  构建跨区域生态共同体

  加紧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方面,需要构建目标协同,集成区域、部门、政策、产业等系统要素的跨区域创新联合体,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努力实现生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共赢。当前要重点在以下几方面着力。

  一是以区域共荣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跨区域生态共同体应以区域共荣为目标,通过优化区域功能分工,协调发展战略,实现经济与生态的全面融合。一方面,应加强区域间的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互补,构建“点—线—面”联动发展格局;另一方面,应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动东部发达地区对中西部生态脆弱地区进行产业转移和资金技术支持,促进生态保护与区域发展共赢。例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通过区域协调发展,率先实现经济与生态的融合,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

  二是以资源共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协同转型。资源共享是跨区域生态共同体建设的基础。在跨区域合作中,应打破行政区划壁垒,推动生态、经济和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一方面要构建跨区域资源共享平台,加强生态资源的联合保护与合理利用,如推进区域水资源、森林资源的协同管理;另一方面要推动产业协作与技术共享,建立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推广平台,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参与绿色转型的实践。此外,应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建设数字化资源共享网络,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合作质量。

  三是以生态共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创新转型。跨区域生态共治是绿色转型的核心。生态问题往往具有跨区域、系统性特征,需要通过共治共管来破解难题。一方面,应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治理标准,强化大气、水、土壤等关键领域的污染联防联控;另一方面,应加大对绿色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支持,推动生态修复技术在多区域的协同应用。例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在生态廊道建设、湿地保护等方面探索了共建共治新模式,实现了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四是以风险共担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安全转型。在绿色转型过程中,风险共担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首先,要建立跨区域风险应对机制,形成多层次、多领域的协作网络,以应对气候变化、能源短缺等系统性风险。其次,应深化“双碳”目标背景下的能源安全合作,在新能源开发、传统能源优化利用等领域制定协同政策。最后,应加强区域间的生态系统韧性建设,通过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和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共同构筑绿色安全屏障。

  (作者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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