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碳基金的设立方式不同,碳基金想要达成的目标也有所不同。由政府设立的碳基金不管其运营方式、目标基本相同。主要是希望通过
CDM项目购买的方式,缩小本国《京都议定书》的目标与国内潜在
减排量之间的差距。同时这些碳基金还要帮助企业和公共部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提高能源效率和加强
碳管理,并且投资低碳技术的研发。而由世界银行参与设立和管理的碳基金都打有世行
政策的烙印。这些碳基金不仅要完成本国的目标,还要与世界银行合作完成其战略目标。要求促进高质量的减排,为可持续发展和降低《京都议定书》造成的成本做出贡献。促进知识的传递,为参与者提供干中学的机会,使参与者学习到CDM和JI框架下学习发展所需的政策、规定和商业运行方式。促进国有与私营合作的模式,诠释世界银行的国有与私营合作模式是如何通过
市场机制使资源配置更有效率。还要确保碳基金参与者与宗主国之间由于减排项目带来的其他收益、利益分享均衡。由企业出资的碳基金则主要为了从购买
CDM项目并转卖中获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