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紧扣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作用,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强化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加快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顺利收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挥财政、金融等激励
政策作用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强化财政对美丽中国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发展绿色金融,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融资支持。2024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加强财政与金融的配合。站在“十四五”收官、“十五五”即将开局的关键历史节点,应充分认识、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以更好发挥其协同作用的重大意义,识别财政与金融协同过程中存在的短板弱项,打好财政、金融政策组合拳,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以更好发挥其协同作用意义重大
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是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民生需求的必然要求。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是党中央国务院顺应国际国内发展大势的战略部署,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平衡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多重民生需求的重要举措。打好财政与金融政策“组合拳”,有利于加强财政、货币、环保等政策协同协调配合,促进上下联动、横向协作;有利于发挥好各类政府投资工具的作用,强化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推动“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顺利收官和“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良好开局。
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是保障美丽中国建设资金支持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尽管财政和金融已经在政策支持和实际支出上给予我国绿色低碳转型较大支撑,但与美丽中国建设的资金需求仍有较大差距。2012年至2024年间,我国
节能环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超6.5万亿元,截至2024年底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1.7%。而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一次双年透明度报告》测算,综合考虑减缓和适应行动,从2024年到2060年实现
碳中和,我国需要的资金规模超过268万亿元。国家迫切需要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有效整合资源,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通过金融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美丽中国建设。
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区域层面,我国生态脆弱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交叉重叠;行业层面,生态环保行业盈利水平低,融资难、融资贵现象时有发生。项目层面,生态环保和污染治理类项目投资规模大、项目周期长、公益性强、收益低。针对不同地区、行业、项目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和短板弱项,需要通过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协同发挥财政的基础保障和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充分利用金融的活力潜力和多元化放大作用,促进多渠道资金和各类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聚集。
国家和地方积极开展实践探索并初见成效
当前,我国在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方面,国家和地方层面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
国家层面,通过单行政策文件或部委合作,财政与金融在“财政+贷款”“财政+保险”“财政+债券”等方面开展了诸多协同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推出碳
减排支持工具,通过“先贷后借”的直达机制,对金融机构向
碳减排重点领域内相关企业发放的碳减排贷款,按贷款本金60%提供低利率的资金支持。财政部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明确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提供保险费补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绿色主权债券框架》,为在境外发行中国绿色主权债券、吸引国际资金支持国内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发行超长期国债,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资本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示范项目等“两重”与“两新”领域投入。生态环境部积极开展EOD模式试点工作,初步建立政府债券、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截至2024年12月底,已指导288个EOD项目进入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并向金融机构推送,已有92个项目获得金融机构支持,授信金额2100亿元,发放贷款719.9亿元,已开工项目130个。
地方层面,
山东省构建财政金融联动机制,通过再贷款和财政贴息向碳减排重点领域和其他绿色领域投放低成本贷款,财政对实施优惠担保、再担保费率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降费奖补政策支持,对绿色金融创新效果明显的产品给予奖励。
江苏省利用财政下达绿色金融奖补资金,创新出台“环保贷”“环保担”“环基贷”,为符合条件的环保企业提供低息低保费的融资服务。截至2024年末,“环保贷”“环保担”已为597个项目提供融资服务,融资金额392.2亿元,累计为企业节约融资成本3.9亿元;“环基贷”已为15个项目提供贷款服务,融资金额87.9亿元,拨付贴息资金4000万元。
围绕财政金融协同存在的
问题,加强政策谋划与统筹设计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与金融配合,为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支撑,笔者认为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的政策指导。目前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相关规定散见于部门单行文件,财政资金与绿色金融缺乏有效协同措施,绿色金融与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也存在错配问题。建议统筹考虑美丽中国建设整体目标,针对美丽中国建设重点任务,加强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顶层设计,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美丽中国建设专项政策文件,界定财政补贴、政府投资基金、政策性担保等工具的协同边界,明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绿色金融、环境权益交易等工具的联动规则,完善地方专项债与政策性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对接流程,建立财政生态优先领域投资、绿色金融工具适配、美丽中国建设项目重点领域等规则指引。探索与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实际相匹配的绿色金融产品期限灵活调整机制,鼓励超长期特别国债投向生态环境领域,合理扩大绿色低碳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规模,变单方发力为协同联动,更大力度支持美丽中国建设。
二是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的产品与服务研发。现有财政金融协同手段仍以传统贴息贷款、保费补贴等模式为主,对社会资本吸引力有限,难以精准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和生态环境企业的多样化需求。建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构建财政奖补与金融资源配置的联动模式。利用专项基金和补贴对美丽中国建设绿色项目给予补贴或风险补偿,对金融机构发放的绿色中长期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降低项目融资成本。鼓励银行机构开展能效信贷、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绿色供应链融资等服务,发展碳中和结构性存款及
碳排放权、排污权等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拓展环境绩效债券类型和应用场景,探索绿色保险费率调节机制,开发更多与美丽中国建设相关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支持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鼓励在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和回报率、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绿色低碳领域、行业、项目率先开展财政金融协同试点,探索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开发绿色转型挂钩金融工具与基础设施REITs(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的“财政+金融”模式,扩大政策乘数效应,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
三是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的典型案例推广应用。应针对已有财政金融协同的成功案例多为依赖个性化政策支持的地方试点或特定项目,试点示范普适性不足,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存在难度,部分协同模式的政策协同效果难以量化等问题,强化政策协同典型案例的科学筛选、实施效果的跟踪评估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建立科学的案例筛选机制,以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为重点,梳理一批公益性强、财政金融协同具有一定收益率,涵盖区域协同、省级特色、基层创新等多尺度项目层次的成功实践案例,深入剖析其在政策设计、资金配置、风险分担和协同机制等方面的经验,筛选具有推广价值的案例,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评估。探索建立典型案例激励机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推广其成功经验,也为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研究谋划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项目拓宽融资思路提供案例参考。
四是加强财政与金融协同的机制能力建设。当前,财政、金融、生态环境等部门之间尚未建立完善的政策协同配套机制,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与共享能力有待提升,专业人才储备不足,均影响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的效能。建议完善部际常态化的财政金融政策磋商和信息交流机制,谋划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美丽中国建设项目储备库,优化政银企对接平台,健全项目推介机制,推动金融资源向美丽中国建设重点领域集聚。建立政策模拟、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预判政策叠加效应,评估政策实施效果,优化政策退出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确保财政金融支持的可持续性。构建多层次专业化人才支撑体系,建立“财政—金融—生态”复合型人才培育机制,形成政策设计与
市场实践的知识闭环。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靶向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滴灌、生态效益内生转化的良好环境,不断提升财政金融协同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