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碳交易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
碳中和、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提出“要建成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
市场”。2024年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进一步发展全国
碳市场,稳步扩大行业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湖北既是全国
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的落户地,也是七个试点碳市场之一,具备打造全国碳市场中心的先发优势和良好基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提出打造全国碳市场中心。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加快打造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碳市场建设中心,推动湖北绿色低碳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4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开始着手组织起草《湖北建设全国碳市场中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24年10月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省直有关部门和17个市州等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了《实施方案(送审稿)》。《实施方案(送审稿)》完成了公平竞争性审查和
政策一致性审查。2025年2月10日,省人民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方案(送审稿)》。2月14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目标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关于目标要求。提出到2027年,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机构的国家级基础设施平台功能进一步发挥,湖北区域碳市场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
碳金融功能进一步拓展,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初见成效。到2030年,碳市场主体和交易产品更加丰富多元,助推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的作用更加显著,将湖北打造成为全国碳市场的创新策源地、碳交易核心枢纽、碳金融中心和低碳产业集聚区。
(二)关于重点任务。提出五个方面共21条举措。一是夯实中碳登登记结算中心地位。加快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机构组建,做好全国碳市场扩容服务,推动全国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组建。二是打造碳交易创新策源地。进一步扩大区域市场覆盖范围,培育壮大交易主体,优化
碳配额分配方式,巩固区域碳市场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三是构建规范高效的涉碳要素平台。建立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平台,完善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制度。推进
碳普惠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设
碳足迹管理体系。四是加快推进低碳产业集聚区建设。扩大融资类碳金融产品种类和规模,加快建设武昌区碳金融聚集区。发挥碳市场碳定价基础性作用,促进
电力、
钢铁、
建材、
化工等重点行业
节能降碳。培育发展低碳服务业,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能级。五是提升湖北碳市场影响力,加强智库平台建设,组建高水平专家团队,协同解决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中的重大
问题。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扩大交流合作。
(三)关于保障措施。有关方面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支持政策、加大宣传推广等方面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全国碳市场中心建设各项任务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