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气候变化的原因既有自然的,也有人为的。特别是人类活动给气候系统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变化。
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指出,近年来,地球升温幅度大,2011~2020年平均温升相比工业化前(1850~1900年)增高了1.09℃,2001~2020年较工业化前增暖0.99℃。与第五次评估报告指出的“1880~2012年全球地表平均温度上升了约0.85℃”等观测事实相比,近年来全球升温进一步加剧。
同时,气候变化也给自然界造成危险而广泛的损害。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明确指出,在目前的升温水平下,气候韧性发展已面临挑战。如果全球升温超过1.5℃,气候韧性发展将更加受限。
我们需要共同努力实现全球二氧化碳净零排放的目标。要将全球变暖控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2℃以内,需要在本世纪70年代初实现全球二氧化碳净零排放,即“
碳中和”。另外,要将全球变暖控制在不超过工业化前1.5℃以内,则需要在本世纪50年代初实现全球二氧化碳净零排放。
值得注意的是,碳中和并不意味着人为
碳排放量为零。2023年全球与能源相关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374亿吨,约有一半通过碳循环过程被陆地和海洋吸收,其余的将留在大气中,导致气候变化。如果减少人为碳排放量、增加木材蓄积量、采用碳捕获封存技术等,可抵消滞留在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即实现全球碳中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