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赵建泽: 推进“零碳矿山”建设,促进煤炭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2025-3-12 13:39 来源: 中国能源报 |作者: 闫志强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

“煤炭工业是我国碳排放的重点领域,将‘零碳园区’范畴扩大到煤炭领域,对煤炭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山西焦煤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建泽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近年来,我国部分省份和煤炭企业积极开展“零碳矿山”示范建设,通过清洁能源替代、设备节能降碳、瓦斯利用减碳等手段,实现煤矿全生命周期“零碳排放”。

赵建泽介绍,据统计,煤炭采选业每年碳排放量约占工业领域碳排放总量的15%,将“零碳园区”范畴扩大到煤炭领域,对煤炭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我国煤矿在地域、资源、经济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推进“零碳矿山”建设仍面临不少问题。“比如,政策体系尚不健全,‘零碳矿山’评价标准、碳核算方法、激励机制尚未形成;技术装备存在短板,设备老化能耗高,新能源装备规模化应用不足,采空区碳封存、井下储能等存在技术瓶颈;企业动力不足,低碳转型初期投入大,缺乏资金、人员等支持”。赵建泽说。

赵建泽表示,“零碳矿山”建设有助于加快发展煤炭新质生产力,推进煤炭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可在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核心产区先行开展‘零碳矿山’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路径和商业模式。”赵建泽说,参照国家“零碳园区”建设政策体系,开展“零碳矿山”建设必要性研究,推动“零碳矿山”相关政策落地。同时,创新金融工具,设立“零碳矿山”专项基金,对减碳降碳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将“零碳矿山”建设成果纳入全国碳市场,探索矿山生态修复碳汇交易机制,对减排企业给予配额奖励等。

赵建泽建议,在技术可行的情况下,建立差异化的“零碳矿山”建设模式。比如,晋陕蒙地区可重点推进“智能开采+煤电联营+绿电替代”;东部关闭矿区可发展“光伏+生态农业+旅游”复合业态;西南地质脆弱区可推广“井下抽水蓄能+地表碳汇林”协同技术等。

此外,还需建立国家统一评价标准。赵建泽还建议,按照《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由国家相关部委组织开展“零碳矿山”建设体系研究,包括“零碳矿山”考核评价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管理督导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等,有效整合节能降耗、资源利用、减污降碳、生态修复等多领域全流程技术与管理创新成果,建立符合我国煤炭行业实际的《“零碳矿山”建设技术规范》《“零碳矿山”国家认证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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