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2025-3-13 09:37 来源: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网站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总体安排,我区组织编制了《肇庆市高要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1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各地要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建设美丽中国。广东积极对接国家部署,注重顶层制度设计,2022年2月15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6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粤府〔2022〕56号),以及各专项实施方案出台标志着广东省双碳工作“1+1+N”政策体系搭建基本完成,并加快推动各地区出台相应碳达峰碳中和顶层设计政策文件。对国家、省部署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的一系列政策和工作要求,肇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作出了具体部署安排,于2024年3月,肇庆市政府正式印发《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在加快摸清碳排放底数、研判碳达峰目标、研究碳达峰路径,科学探索我区碳达峰的路线图、设计图及施工图基础上,结合对全区碳排放达峰核心指标的测算,编制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21年9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粤府〔2022〕56号);《肇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

三、目的意义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和省、市碳达峰工作总体安排,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本行动方案。在此基础上,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统筹稳增长和调结构,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以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关键,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四、任务目标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6.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至肇庆市下达的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的目标。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编制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逻辑主线,围绕高要区能源资源配置优化,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施导向相结合,确定两个阶段目标,部署十六个碳达峰行动,加强政策保障和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共54项工作内容。

六、利企惠民措施

加大对节能环保、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采购力度。落实有关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合同能源管理等领域的优惠政策,确保符合条件企业应享尽享。

七、注意事项

本方案适用于高要区域内的碳达峰实施。

八、新政策特点

《方案》覆盖范围广,涉及产业、能源体系建设、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内容,充分立足于高要区现状及自然条件禀赋情况,把绿色低碳、节能减碳的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既给予了政策激励,也强调严格管理,又明确具体要求和操作程序,确保了政策措施能够准确落地。

《方案》明确了有关单位及各县人民政府的责任及分工,构建了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各司其职又协同配合的工作模式,促进了部门之间形成合力,确保全区碳达峰工作顺利推进。

九、新旧政策差异

本《方案》属于新出台政策。

十、关键词诠释

碳达峰: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零碳工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边界内,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以年度为单位)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按照二氧化碳当量计算,在优先自主减排的基础上,实现由核算边界外的减排项目清除和(或)相应数量的碳信用抵消的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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