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公布《上海市
碳排放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上海市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产品
碳足迹管理体系,完善产品碳足迹标准计量、数据采集、评价
认证和专业服务,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供应链;建立完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相关基础能力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建立区域、重点行业企业、重点产品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数据收集、统计、核算、评估等工作,为系统掌握碳排放总体情况、制定相关
政策措施等提供数据支撑。鼓励开展
碳金融创新,为碳
排放权交易和温室气体自愿
减排活动等提供多样化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