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广东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环境社会治理(ESG)体系建设 助力打造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工作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分类施策提升ESG实践水平。
推动市属国企持续深化ESG治理。将ESG工作纳入市属国企社会责任工作统筹管理,研究将重点议题纳入国企绩效管理体系。鼓励市属直管企业、国企控股上市公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构建从董事会、管理层至执行部门的完备ESG管治机制。持续完善关键绩效表、指标索引表、气候风险及机遇分析等报告内容,引入
第三方机构开展审计鉴证,着力提升ESG信息披露的规范性。推动ESG转型与主业经营协同发展,布局绿色物流、蓝色
碳汇、海绵城市设计等新兴业务。探索将ESG因素纳入对外采购、招标等评估体系,构建产业融通的绿色供应链、合规供应链。
推动外贸企业积极发展绿色贸易。鼓励外贸企业积极采用绿色设计理念,实施绿色制造技术,建立涵盖各主体各环节的全生命周期绿色供应链,传导ESG披露要求,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绿色转型。推动智能终端、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跨境电商等领域的外贸龙头企业与对外贸易伙伴ESG
政策对接,将ESG纳入企业战略规划,推进ESG体系建设,完善ESG数据管理,建立能源消耗、
碳排放、废弃物处理等关键数据采集机制。支持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快拓展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
碳足迹、
碳标签评价服务。
提升出海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研究应对国际贸易规则的企业ESG管理策略,编制出海企业ESG合规指引相关标准规范。积极与国际ESG监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接,开展国际ESG评级及监管规则解读、出海企业ESG风险预警及应对、实践案例经验分享,支持出海企业加强ESG管理能力建设。鼓励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电化学储能、网络通信等重点出海领域企业加强ESG治理,增强资本
市场认可,提高融资能力和出海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引导民营中小企业积极践行ESG理念。加强对民营中小企业践行ESG理念的宣传和推广,增强ESG意识,提升自身ESG管理水平,更好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引导民营中小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在
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员工权益、组织治理等方面积极践行ESG理念,采用简易轻量化的ESG报告工具和指标开展ESG信息披露,提升企业社会形象和品牌声誉。建立民营中小企业ESG激励机制,在融资贷款、产品推广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企业ESG实践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市委金融办、市前海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ESG咨询服务机构。推动壮大绿色低碳服务、供应链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安全生产服务、数据安全、尽职调查等ESG服务产业,提高企业ESG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深圳市ESG鉴证机构名录,对ESG鉴证机构的鉴证活动和结果实施监督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检验检测
认证机构等ESG鉴证机构鉴证能力建设,提高信息披露可信度。鼓励评级机构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引进国际知名ESG评级机构建立本地化运营中心,构建衔接国际、体现中国特点和深圳特色的评级体系。鼓励相关协会建立ESG专业服务自律规范,推动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推动开展ESG创新试点。围绕全市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和20大科技创新产业集聚区布局,支持开展福田金融服务、罗湖商贸时尚、南山高端装备制造、宝安智能终端、龙岗绿色低碳、龙华数字能源、坪山智能网联汽车、光明新材料等ESG产业创新试点,支持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等开展“ESG+数据交易”“ESG+科技服务”“ESG+法律服务”试点,探索ESG新型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