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
交通运输厅印发的《浙江省重点领域清洁运输实施方案》(浙环发〔2025〕10 号)提出,将加快中重型货车新能源化,推动交通运输装备更新。方案要求协同推进
钢铁、燃煤火电、
水泥、
有色等重点行业以及主要港口、物流集散地的货运车辆新能源替换,率先在水泥行业全面推广新能源货车。同时,将加快老旧高排放船舶淘汰替换,推进内河船舶电动化。到2027年,计划淘汰老旧运输船舶超600艘,内河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舶数量年均增长不低于20%。这些措施将有效减少交通运输领域的
碳排放,推动绿色低碳发展。